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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女在圣人眼中?丐帮的人物介绍

圣女贞德 一个战火中忠义感天的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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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笑猫日记有什么好处最鲜为人知的中国历史有哪些丐帮的人物介绍

开心每一天

我有第一本的一部分……

遮天 中此人立志偷圣女为妻,经常被狗咬,被黑皇坑惨后被冰封

翠湖公园

这一天天气:上午吹风,下午

云散开去,露出一个又

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些印象的。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怎么可能会笑呢?怪!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住上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住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得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来。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不乘电梯。我住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门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成荫。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从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这个湖叫翠湖。这个叫翠湖公园。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我尽量不去看她。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我崇拜你会笑。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跟我不要客气。”

“真的?那我就说啦!”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笑还用教吗?”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笑是一种心情。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拧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你教我嘛!”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嘴不要咧的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我会了!”

地包天迫不及待。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一张脸便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这不是晚霞?冬日里也会有晚霞?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去陪着她。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二天天气:天是晴朗的天,

却刮着风。风吹在玻

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怕我对他冷笑。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的充满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马小跳的家。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的狗、幽默的猫,我都对他们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言。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不过,我还是能感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爱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的纯正,红的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质。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小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颗。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那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的牧羊犬的嘴里。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帅兴奋地又跑起来。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他冲着跑远的帅叫了一声,帅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啊!你怎么不跑了?”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帅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好多。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的把马小跳吸住了。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会听小狗使唤?”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才是小狗。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什么是保姆狗?”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第一次听说。红头发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皱。他的眉头已鼓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会算命的猫

第三天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我怎么闻不到?”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到的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当然,我也把心中不详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你会算命。”

“谁说我会算命?”

“你忘了,我可没忘。”地包天摇头摆尾,“又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过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猪圈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打住!”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他都说不完。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因有果的。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性格决定命运。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也容易得到满足。满足了,便快乐了。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下午呢,会好一点”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的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么对待我?好无情!”

可怜的地包天,她那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就在这公园附近。”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算得真准!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并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帅仔的保姆狗

又一天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在这样的天空下,心情肯定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的像老头儿的腊肠狗。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你怕什么?”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尽力了,对不起!

引英法联军进入圆明园的,就是写“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号称清朝最伟大诗人的龚自珍的亲儿子龚橙,也叫龚半伦。李清照的丈夫是中暑死的。妲己后来没有被杀死,而是被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纳为姬妾。(有真理帝如是说所谓“妲己后来没有被杀死,而是被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纳为姬妾。”这种说法只是当年孔融为了讽刺曹操而编造出来的,参见鲁迅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英法联军进圆明园时,发现有个库里装满了先进火器火枪,都快霉烂了,都是乾隆前后外国进贡的,比联军武器好多了……而古时秦国的武器都是标准化生产的,不仅刻有生产者名字以便追究质量责任,而且零部件都可以通用,在战场上可以迅速把几件折损的武器拼装成……变型金刚。、(其实关于在这一段还有个说法是明朝的火器被封存起来的。明朝的科学研究非常发达,那些什么火铳啊大炮啊据说比同期的nb很多。后来辫子头们说什么祖宗留下的东西不可弃,坚决封杀了一切火器,又闭关锁国,导致中国没落了)东汉有个太监,凭借为皇后诬陷其他嫔妃上位,皇后死后,他立即又傍上了另一个皇后,简直就是个皇后控。这个人政治上的作为不堪入目。他叫蔡伦,发明了造纸术。彼得大帝有2米02高,算不算出乎意料。茶叶刚到外国的时候,洋人煮好后把茶汁倒掉,然后用盐啊胡椒粉啊之类的把茶渣拌着吃,嗯,挺好的一盘老虎菜。话说唐中宗李显是历史上最牛X的皇帝。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自己是皇帝,父亲是皇帝,弟弟是皇帝,儿子是皇帝,侄子是皇帝,更要命的是他妈也是皇帝,于是历史给了他一个很光耀的名字:六位帝皇丸。历史上有一个女人伺候了六个皇帝,她就是隋炀帝的皇后萧氏。她从十三岁嫁为隋朝晋王妃开始,历经杨广、宇文化及、窦建德、突厥处罗可汗、吉利可汗和李世民等六位丈夫逼死楚霸王的韩信死时被关在笼子里,笼子外面蒙上布,然后一群女人用竹枪捅死了他。德军在二战前发现一本书(《未来的陆军》),讲述如何以机械化部队进行机动作战,德军据此建立了庞大的装甲军团,仅仅用了6个星期就打败了法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后来的法国总统——戴高乐。(地球人都知道装甲之父是德国人古德里安)罗马城曾被自己的皇帝下令烧毁,原因是他想看着焰火吟诗,这个皇帝叫尼禄。陈世美确有其人,但是人家是忠臣,人家夫妻感情好得很呢。陈是湖北人,有个老乡想找他开个后门,但被陈正直的拒绝了,于是这个老乡很阴险的写了陈世美抛妻弃子的一出戏,还到处演,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硬是把个好人污蔑成了个历史罪人,真冤。发明交流电的尼古拉·特斯拉,这一位可与达芬奇并称的举世天才一直受到大资本家(包括爱迪生的通用公司)的打压,因为他的天才损害了大资本家的利益,去世后大部分资料被FBI销毁。爱迪生人品极差,道德及其败坏,看来才华与人品无一毛关系。隋炀帝是历史上相貌最出众的皇帝。隋炀帝在扬州时,励精图治,安一方黎民。当上皇帝后,开凿大运河,是中国历史的创举。另外,杨广文学天赋极高,可以搜一下他写的诗,大气非常。历史记载:杨广“善属文”。“炀”是李渊给杨广的谥号,改朝换代后,后朝人给前朝的嗜好,是不可信的。由于李世民老爸是隋朝的旧臣,夺取了人家的王位有点理亏,所以后来掌握了话语权的李世民就在写隋史的时候给隋炀帝彻底颠覆成了现在的形象。李煜是狂热的佛教徒,和他那貌美如花的小周后没事就爱躲清凉山拜佛,他俩叩头叩得脑门上都起了一层厚厚的老茧。白蛇传里的小青是个男的,我们小时候都被新白娘子传奇给忽悠了。牛顿在26岁以前就几乎完成了他在物理界的所有发现……剩下的人生都玩命的在黄铜里炼金子,还有膜拜上帝。中国曾经有外籍太监,有一个韩国(高丽)的,叫朴不花。屈原不姓屈,姓芈(mǐ)姓,他的后代也不姓屈,姓熊。之所以管他叫屈原,是因为他死的屈,呵呵~屈原是gay,他爱的是楚王,失意悲伤是因为楚王变心……第一个提出屈原是gay的不是腐女或同志,而是国学家孙次舟,他的观点得到了著名文学家朱自清和闻一多的公开支持.在性向方面貌似古代是比现代要开放多了,去翻翻《聊斋》《阅微草堂笔记》或《世说新语》,那里面“好臀风”三字出现概率不低哟。历史上的帝王很多都双的,娈童是个很流行的东东,春哥估计在当时不会太吃香。去看西汉史,人家10个皇帝8个是双。汉武帝也是男女通吃,至于其男宠,韩嫣韩说俩兄弟和李延年基本上是肯定的了,卫青霍去病只能说可能性很大,但汉武帝的墓旁边紧挨着就是卫青的墓,连皇后都靠边站,没她的份。还有据说那个金日磾的小儿子也很得刘彻的宠,汉朝啊,天子都爱好男色了,就别指望下面能保持正统。汉哀帝和懂贤都是家喻户晓的……表少见多怪,据说黄帝就娈童,大家都有好传统。何止帝王和有钱人,过去的书童在伴随主人赶考的路程里,除了要照顾主人的食宿,背行李外都要陪寝解决主人的生理问题的,那时的小书童身兼多职,特别是来自福建等地的特别抢手(没有说福建人坏话的意思)............郭沫若比较开放,跟人道歉的方式很特别,就是亲嘴(胡适被他亲过,我汗)。汪精卫是个大才子,听说还是个大。帅。哥。(汪精卫是民国四大美男子之一,另外几位是周恩来,梅兰芳,张学良。还有一位叫顾维钧的也非常帅。)西方妓女的起源是圣女,最早是供奉在庙里面,通过OOXX来启发信徒的神性的。也就是说,有人迷惑了,想去接近神,就去跟庙里的圣女OOXX,在high的那一刻接近神,所以维纳斯最早是妓女之神,后来演变成为爱与美的女神。西方科学家也说男人high的那几秒,大脑空白,最接近神。也有人说上面这个观点正好说反了,罗马的维纳斯——从希腊的阿弗洛狄德(Aphrodite)演化来,是爱和美的女神。希腊那会,爱和美嘛,代表女性最高最真的自由,是独立的追求自己的爱情和生活的化身,于是沿着——自由的爱情——自由的性爱——自由的性——自由的妓女…………演化过去了。于是很多没有丈夫保护or不要丈夫的自由女性,生活在神庙周围,并祈求她的保佑,最后,她也变成的妓女的保护神。毕竟那个年代,女人没有父亲和丈夫的保护,想要独立生活,恐怕也只有那啥了……提到维纳斯,顺便说一下,中国古代的妓女也供神位,这位大神就是管仲,因为他第一个开设官妓,让妓院国有化、规范化。非洲的卢旺达在1994年发生胡图族和图西族的种族仇杀,3个月内死亡100万人,大多数被切香蕉的大砍刀砍死。这种刀是中国制造,一块钱2把。(不知道货币单位是法郎还是美元)。列宁死于梅毒并发症。据说舒伯特是嫖妓得了梅毒才英年早逝的,得过梅毒的其他名人还有贝多芬,尼采,哥伦布,林肯等等。莫扎特也很惊恐。首先,他很喜欢大便,他给父亲,情人的信里不断出现“大便真好吃”“再见,保重,要拉屎在床上喔。”之类的话,他在给堂妹的一封信中写道:“哦,我的屁股像火在烧!……也许是有粪便要出来了!……那是什么?——也许是……哦,天哪!……我怎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呢?是的,的确是这样——多么长,多么另人忧伤的一声响!……我把我的尿拉在你的鼻子上,它会往下流,一直流到你的嘴巴里……你还爱我吗?”他的书简集里一共出现了关于大便的字眼100多处……第二,他很喜欢梅毒。他得了梅毒之后很兴奋地写日记“我得了梅毒!终于…真的是梅毒!不是不屑一顾的淋病、菜花之类的。是梅毒,弗朗西斯一世就是死于梅毒,雄伟的梅毒,纯粹简单、优美的梅毒……我得了梅毒,我觉得很骄傲,去他的布尔乔亚,哈利路亚我得了梅毒!”文成公主是松赞干布的小老婆。小乔也不是周瑜的正妻,只是一名妾室。张飞其实是帅哥,书法写的好,还擅长画美女图,其书画作品均属上乘,是一位具有文士素养和气质的武将。他的两个女儿都当了皇后,史称大小张后,估计这两个姑娘基因不错,如果丑的话刘禅会要么。据说康熙小时候出过天花,是个麻子,而且他只有一米五几。乾隆很操蛋,中华文化在他手里差点毁光了,修四库全书毁书甚于修书,不符合满清统治的书籍全部毁掉,还删改剩下书籍里的文字。此人在文物字画上乱扣自己的图章,在上面乱写乱画搞破坏,文字狱在他那个时代到达了变态的地步,红楼梦没有完本也跟这个有关系。现在的影视剧居然还把这个家伙描述成风流倜傥的明君,开国际玩笑。乾隆也是一米五。欧洲人有一段时间以得肺结核为时尚,有些人主动去得肺结核。18世纪时,流行大裙撑紧身衣,为了美,节食挨冻,就得肺炎,肺结核。那个时候欧洲人的平均寿命35岁~~~还有那彪悍的审美观啊,忘了几世纪的时候,欧洲女人算白了吧,可为了追求更高境界的苍白,居然吃起了砒霜,吃过量中毒死翘翘的人都有,可还是挡不住她们为了死人脸色继续吃的愿望。非但吃砒霜,她们还在化妆上下功夫,怎么个画法呢,先把脸涂白,然后再在脸上画些淡淡的血管,因为只有皮肤白到一定境界的人,才能看出血管来。大禹治水的时候三年过家门而不入,但在台桑遇到了涂山氏,俩人一夜情,涂山氏就怀孕了,生了一个小孩,就是夏代的创立者启。(我当时就怀疑,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她老婆怎么给他生的儿子。现在明白了,原来不是他正妻生的。)东汉三国时代的孔融,是孔子的嫡传二十世孙。可他居然说过:“亲爹有啥可孝敬的,当时他不过是为了解决自己的性欲罢了;亲娘也没啥特别的,不过是个装东西瓶子,东西出来了,跟那个瓶子还有啥关系?”——你能想到他就是七岁让梨的那孩子吗?(其实我小时候就不信孔融,依据自身体会,是因为梨太大了吃不了才让的……小孩子嘴和胃哪那么大啊,记得小时候一个苹果我吃了一个多小时)大奸臣严嵩一手提拔的张居正,张居正是吃伟哥(海狗肾)吃死的,伟哥是戚继光送的。(有高人更正说:张居正吃的是胡僧药就是外国人传来的春药,不是戚将军送的!是谭伦!!戚经常送女人给张居正是真的。)纪晓岚其实挺欣赏和珅的,因为和珅有他年青时的影子,正史里和珅是1750年生,比纪晓岚小26岁,比乾隆小39岁。现在的狗血电视剧太糟蹋人,和中堂当年是美男子一枚,倒是纪昀,那叫一个……淫荡。有记录,纪晓岚日御女六次……注意,是六个不同的时段,早中晚加下午茶宵夜……孙国父是革命先驱,但很少有人知道他是黑帮大佬中的大佬。而且他是个罗莉控,专门X小MM,快30岁了在日本找罗莉女仆玩……他自己也说,他一生最大的爱好是政治和女人。近代史很好查,百度一下就知道了,超惊悚。有个古人为抢侄子的一句诗把侄子杀了。这家伙就是唐朝的宋之问,他以五言诗出名,想要霸占亲舅侄刘希夷的“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强索不成,起了杀心,杀人手法很诡异,好像是把大土坨装袋压在小正太胸口上,压了一晚上给压死了……《全唐诗》里记载的,真是极品啊。还是这一位宋之问,曾向武则天进言,称自己可以做她的入幕之宾,武则天嫌他口臭,顾左言它,没有答应。入幕之宾既是面首,面首既是……呃,男宠。罗马教廷里有一位教皇,忘了是Pope Leo IX还是V了,非常喜欢小男孩。他生日的时候会让精心挑选的漂亮正太裸体叠成蛋糕状,为他唱生日赞歌。唱完之后所有的小男孩都要跟教皇OOXX,但是不要以为OOXX之后正太们就可以靠教皇飞黄腾达了,教皇很狠的,玩过了就杀死。what a facking bastard……按规定教皇必须是男的,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位女教皇,她一直以男人身份出现,本来是不会被发现的。但是一天她外出巡视,路中突然腹痛,当众生下了孩子。秘密终于被揭开,可怜那个女的好像当场被乱石砸死了。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蛮震惊的,据说后来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产生,教皇的登基仪式上有个程序就是安排某位主教摸一下教皇的下身,以辨真伪,汗。历史上传说怕老婆的人:伍子胥,隋文帝杨坚,唐中宗李显(就那六味地黄丸),房玄龄,戚继光,胡适,常遇春,索额图。张作霖每天早上喝一碗虎血。陈阿娇是拉拉,这个典故和金屋藏娇一样可信,全部出自《汉武故事》。恐怕还是第一对有史可寻的拉拉……(【建元六年。太皇太后崩,上始亲政事,好祀鬼神,谋议征伐。长主自伐滋甚,每有所求,上不复与,长主怨望,愈出丑言。上怒,欲废皇后,曰:“微长公主弗及此,忘德弗祥,且容之。”乃止。然皇后宠送衰,骄妒滋甚。女巫楚服,自言有术能令上意回。昼夜祭祀,合药服之。巫著男子衣冠帧带,素与皇后寝居,相爱若夫妇。上闻,穷治侍御巫与后。诸妖蛊咒咀,女而男淫,皆伏事。】三菱集团的前身——龟山社,其最初的创始资金是坂本龙马靠把小弟丢给女富豪当男宠借来的,那个小弟就是后来打败清国废除日本对外不平等条约的名臣陆奥宗光。三国后的南北朝时代有个皇帝的书童领兵8000,从现在的南京出发,一路打下长安、洛阳70座城池,击败当时北魏的50多万大军,他叫陈庆之。郭沫若是个不折不扣的斯文败类,寻花问柳,到处留精。禅让。李白都公开支持:尧幽囚,舜野死。(尧被舜关起来到死,舜被禹流放到九嶷山……)。魏晋风范,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迷人。这帮文人不穿衣服,是因为他们天天炼丹药,吃丹药,体温比常人高、皮肤比常人敏感,当时的纺织物容易磨破皮肤……魏晋上层人物都不爱洗澡,在自己身上养虱子,然后捉来吃……这是当时非常时髦的做法。那个时候的丹药富含各种有毒物质,所以大多文人长期处在迷幻状态中。所谓魏晋风范,什么裸奔、喝酒、大哭……就是一帮古人,天天嗑药磕H了头,跟现在的瘾君子没两样。鲁迅曾在一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的文章里提过,那些人吃的叫“五石散”,是何晏开始吃的。五石散影响了魏晋的衣食住行乃至社会风气。吃了五石散之后,全身发烧,发烧之后又发冷。因为皮肉发烧,不能穿窄衣。为预防皮肤被衣服擦伤,就非穿宽大的衣服不可。因皮肤容易磨破。穿鞋不方便,所以不穿鞋袜而穿屐。更因皮肤容易破,不适穿新衣而宜于穿旧衣,衣服不能常洗。因不洗,便多有虱子。所以在文章上,虱子的地位很高,“扪虱而谈”,当时竟传为美事。鲁迅是文豪没有错。不过他很善于理财,不准别人拖欠稿费,锱铢必较。有次林语堂为一个出版社说了两句好话,鲁大概表现很冲动,林语堂就在日记里写:此人已成神经病。被鲁迅骂过得很多文人在日本人来了之后表现的很刚烈,比如那位女师大校长,而鲁迅的很多左翼盟友们都做高官去了。大家都知道杨荫郁吧,就是在《纪念刘和珍君》一文中被鲁迅骂的女师大校长,她后来为了给被日本兵奸污的中国女学生出头,找日军理论(杨女士日文很好),开始把日兵震了,后来知悉她身份,把她打死后推入河中,大冬天哦。(俺看到这段就觉得课本上应该替她辩白几句的,这怎么说都是烈士)。貌似她还是钱钟书老婆杨绛女士的姑妈,杨绛写文章纪念她的时候隐藏的开涮下鲁迅。刘和珍那件事是杨荫瑜的治校观念不合左翼胃口,当时很多负责任的教育家也不赞同让学生过多投入政治纠纷去当政治炮灰的,本人也不赞同拉着同学赤手空拳去请愿,杨荫瑜管理是很严厉,可这样就定性为奴化教育封建教育了?是不是全校被封或者大家都听课闹革命才合“进步人士”的胃口啊!!?在这件事情上李四光倒为杨荫瑜说过公道话,结果有人说李四光和杨荫瑜私交不错,说话作不得数。那鲁迅还与事件另一方当事人之一关系暧昧呢,许广平就是在这件事后借机搬入鲁家与他同居的。鲁迅还写过《寡妇主义》挖苦杨荫瑜,拿杨的不幸婚姻经历作话柄,最要命的是根据里面“寡妇”或“拟寡妇”的定义,他那个倒霉妻子朱安也在其中。真觉得这人失德的可以。司马相如后来还是负了卓文君。马克思和家里女仆(好像就是他老婆的陪嫁丫头)有个私生子。女仆怀上了之后,老马怕老婆发飙,就写信向恩格斯求救,老恩就把这黑锅顶了下来,现在那个啥博物还有这封信。这不是最雷的,最天雷的是小时候思想品德课外教材有篇说马克思尊重劳动人民,很听这位女仆的话,当然,没说他俩有一腿。嘉庆皇帝是被雷劈死的。明朝有个叫朱厚照的皇帝,玩水淹死的。有人考证说禅让都是假的,下面有个case:马王堆三号墓出了一个帛书,上面有汉朝时候黄帝战蚩尤的记载,翻译后是这样的:黄帝把蚩尤抓住了,让人剥下蚩尤的皮做成靶子,让大家射;剪下蚩尤的头发挂在天上,叫“蚩尤旗”。黄帝又把蚩尤的胃填满干草做成一个球让大家踢,能用脚颠球最久的人得奖赏(黄帝说要有足球,足球就出现了)。黄帝还把蚩尤的骨肉做成肉酱,混合到苦菜酱里,命令所有的人都来分吃。黄帝颁布禁令,说:禁止触犯我的禁令,禁止不吃我分给你们的人肉酱,禁止扰乱我的民心,禁止不按我的路子办。如果触犯禁令,如果偷偷倒掉人肉酱,如果扰乱民心,如果不听我的话,如果不收规矩时限,如果知错犯错,如果越过界限,如果私自改动制度让自己快活,如果你想怎样就怎样,如果我还没颁布命令而擅自用兵,看看蚩尤的下场:他俯首做奴隶,他得吃自己的粪便,他求生不得不死不能,在地底下给我做垫脚石!以上,记录下来以示后人。因为描写太华丽,这一段文字在历史上抹掉了,我满脑子都是恒河的场面,买糕的。中国历史上唯一掉进粪坑呛死的国君是春秋的晋景公姬獳。(这位大叔死的,简直太狗血了,哈哈,没想到算卦先生算的如此之准——您老,吃不上今年产的新麦子。景公不信,来,把那丫挺的算命先生扔小号里去,老子今年非吃到新麦子不可,靠!…………新麦子收割了,给景公做好了饭,景公得意——孙子,看到没,今年的新麦子!我能吃着,你丫吃不着啦!!!哇咔咔……哎,我得先上个厕所!结果,掉厕所里淹死了,真没吃到新麦子……)。第一个打算用火箭把人送向天空的是咱们国家明朝的一个叫万户的人(把自己送向天空的同时也把自己小命送天堂了),但是咱们国内的历史学家竟然没人说??这个说法还是人家国外的专家说到人类对太空的探索的时候说到的,会不会是八国联军把我们历史文献抢跑,然后自己悄悄研究去了??按照史记的记载,嫪毐(???~前238)的JJ相当强大,可以用来转动桐木车轮。如此看来,赵姬也是相当的彪悍啊……60年代的时候,全地球的青年人都在high,中国青年在闹革命,美国青年在吸大麻流浪滥交。法国和日本的青年打出了向中国人学习的旗号也在闹革命。革命总是伴随的群P——当年从全国各地奔赴延安的青年学生们,在延安大搞思想解放,摒弃传统的道德体系,开放程度你怎么想都不为过。最平常的事情就是“打游击”,也就是一个男的碰见一个女的,问一声:“打个游击吧?”女的说:“好吧”。两人就钻枣林了。这一传统流传下来,就是某些人非常喜欢开舞会。一个曾经见证过轰轰烈烈的某事件的大爷说,那时候,聚集在一起的那帮学生们白天喊口号,坐着,聊天,晚上就在帐篷里OOXX,大有嬉皮士之风。尤其是有的人会在晚上点蜡烛弹吉他,那会儿就听见夜空中琴声和呻吟声齐飞,煞是刺激。敢情枪花那都是学咱们的~~~《戏梦巴黎》就有这段,华丽丽的老毛头像。说一个最近的吧,前几天意大利总理在一个欧盟高层会议上很勤奋地沙沙沙地划着什么,大家都以为他在算计什么,后来那些别的国家的领导人就发现,这孙子竟然在画女人的内衣,而且丫不仅画,还传阅给其他领导人看(很无语……)。不过我还是最佩服下面这两位:第一位就是李白了,其诗在唐代,甚至在中国历史上都能排在前几名的主儿,结果又是当时武林高手排行榜第二……还手刃数人……我这颗爱怪蜀黍的罗莉心啊,一颤一颤的!只有那句话能形容他,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文武双全的无双人物,除了李白,数百年之后还有一位这个人写的东西凡是认字儿的人都听过,但这个人一生的抱负不是去写文章,而是去打仗。他年纪轻轻就参军,跟了一个老大混,因为实在是有本事,当了侍卫队长。后来有一次老大派他带了30个人去送信,他回来一看,傻了……原来他们队伍出了250,砍了老大的头,投降敌方,整个队伍都已经散了。这人当时哭了一场,然后领着那30个小弟,纵马冲进有5万敌军的大营,一路砍过去,不仅抢回了老大头,顺带着还把那个叛徒的头也砍了,30个人毫发无伤的回去了。不过有本事的人都是遭嫉的,后来他被闲置,抑郁而死。此人名叫辛弃疾。那个叛徒名叫张安国,趁辛弃疾前往建康时杀了义军首领,自己带人投降金人。在这次为老大报仇的行动中,辛弃疾麻损失没有,反倒策反了一万多士兵跟他回到南宋,这买卖做的,值!!在这之前,还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一个名叫义端的和尚,被辛弃疾说动投靠义军,不久后居然也反了,打算投降金军(怎么尽遇上这样的人),辛弃疾亲自追杀他临死前,义端还拍马屁说辛弃疾你是神兽降世啊,请不要杀我,辛弃疾听完立刻砍下他的脑袋。你才是神兽,你全家都是神兽。辛弃疾真是追杀叛徒专业户........

【离经叛道】

“那些事,若是再让你做一次选择,你会后悔么?”

“这片海太小了,总有一天,我们一起回来,东海再也没人拦得住我们由心行事。”

大唐疆域,广袤辽远,中原武林,一盟一谷号令武林,十大门派领袖群伦,诸多势力高手逐鹿江湖。而山野之外,亦有高人隐士隐遁其中,如南疆毒瘴之地,如漠北雪原海,又如更为广阔的海外诸岛。

东海之上,便有九岛四十二洞,岛洞之间纷争,亦不较中原稍逊,诸位岛主洞主在数百数千年对海洋资源的争夺之中,有的覆亡了,有的孱弱了,但更有愈战愈强,甚至屹立不倒的海上世家存在。

其中东海三大武林世家、“蓬莱”千年方家、“洞天福地”康家、“经首道源”尹氏,这三岛,乃是九岛四十二洞之中奉为龙首的三家,他们的三大家主,因为超凡的武技或奇学,被诸位岛主洞主尊称为“世外三仙”

尹天赐离经叛道,为东海武林诟病,但他自己从未后悔所做之事。

【如玉蝶衣】

康华真是丐帮老帮主的夫人,是金银魔手尹放的母亲,还是当代帮主郭岩的义母,也是丐帮传说中的棒术“打狗棒法”的开创者。康华真出身东海名门康家,从小天赋异禀。她在东海遇到了一生的知己,却受家规所困被迫成亲,育有一女名为文秋。后来尹天赐大闹东海,康华真无法割舍两人的恋情,最终背负着抛夫弃女的污名远赴中原……在跟随尹天赐闯荡江湖时,因聪明伶俐却又玉一般纯洁剔透的秉性,获得了“如玉蝶衣”的称号,而文秋则成为她心底最大的遗憾。【只食半碗】

掌钵龙头“只食半碗”蒋方文在出东海前,是蒋家的当代家主,如今是丐帮最受欢迎的老好人。他对世俗之事不感兴趣,继承了蒋家爱食如命的传统。手中一把“七香刀”中蕴含三十余种诱人难以自控的奇妙食材香味,与人对决之时催动蒋家“争吃”内功之后,可自如逼出各种气味,混杂起来,可令人感受“辛辣、欲醉、香酥入骨、麻痒、大汗不止”等多种效果,更因这种种香味并非毒物,武林中常用防范毒物的手段对蒋家人毫无效果,故而蒋家传人历来是东海武林不欲交战的难缠对手。

丐帮创建后,蒋方文坚持不做长老,只当客卿。枫华谷之战后,尹天赐失踪,两位长老牺牲,蒋方文临危受命,暂代掌钵长老一职。【风火神龙】

郭岩外号“风火神龙”说的是他疾风烈火般的豪放性情和他天下最刚猛的降龙掌法。

如果说丐帮是由尹天赐兴起的话,那么真正使丐帮发展到天下第一大帮却是这位年纪轻轻的帮主。

在丐帮的第二代人才中,有三个人一向是被诸位长辈看好的,其中一个是尹天赐的义兄“威震天水”沈庆之子沈眠风,另一个是尹天赐和康华真的儿子尹放,第三个便是最后入门,但年龄最长的郭岩。

郭岩、尹放、沈眠风是年轻一代最为出类拔萃的三个人,但他们的特点都极为鲜明,且难以融合。

这也是丐帮诸老一直头疼之事。

郭岩出身于北方一个寻常村镇之中,郭家庄,同年之时,爹娘被村中恶霸害死,郭岩年纪幼小,在村人求情之下被放过一命,郭岩虽然年只八岁,但却已经知道村中无法再留,便一人流浪、乞讨为生。

当时尹天赐所创的丐帮已经颇有气候,且底层帮众并无苛刻入帮要求,想不受欺负,郭岩很自然地加入了丐帮。

但在成为帮主弟子的道路上,郭岩比义弟尹放和沈眠风多付出了几千倍的努力,丐帮帮众当时已有数万,各地皆会向总舵推荐优秀弟子,而郭岩,便是数万弟子中最为优秀的那一个。

由于自身饱经风霜的童年,郭岩铸就了强烈的意志与远超普通同龄人的智慧。经历了无数的阻碍和磨难,最终无论在悟性上还是降龙掌基础掌法的天赋上,郭岩都被尹天赐看中,经过层层推荐,成为了丐帮帮主的入室弟子。

从前,丐帮诸位龙头眼见之人中,以沈眠风最为刻苦,但他们不知道郭岩为了走到这一步付出了多少努力,沈眠风和尹放比郭岩早经受高深武学教导大概六年之久,但郭岩在两年之内,逐步接近了他们。

不过尹天赐告诉他们,如果想成为天下第一大帮的继承人,只有努力是不够的。天赋、悟性、智慧、努力,而最重要的是最后的结果。

降龙掌刚猛当世无双,丐帮是大唐最大的帮派,丐帮的掌舵人,必须是能在镇帮掌法上达到最高阶,并且远超侪辈的天才。

于是三个人都开始又一轮的发力,尹放感受到了这位后入门师兄的压力,而沈眠风,他的目标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英雄结义厅中的那张椅子,而是为父复仇。

为了掌控自己的未来,以及报答尹天赐知遇之恩,带领丐帮真正壮大成为无论是规模还是实力都更加强盛的门派,郭岩想要得到更多的力量。继承了父母天资和更多资源支持的尹放在天赋上不下于他,当感受到郭岩的压力之后,尹放同样开始了更为艰苦的修炼。尹放是尹家嫡系子弟,可以获传降龙掌之外的各路掌法,尹放精通的掌法越来越多,郭岩在与比他小两岁的尹放比试中渐渐败多胜少;而沈眠风这个师弟在比试中留有余力,谁也不知道他真正的实力。

在郭岩十九岁的时候,尹天赐和康华真夫妇针对尹放精通洞天福地和经首道源岛两岛多门掌法和武功的特点,尹天赐亲自请霸刀柳五爷出手,为尹放打造的了百缎金和牵丝银所制的金银双绝手,这双绝掌之中百缎金手重在坚固,可空手夺神兵,而牵丝银掌重在柔韧,可让“仰盂覆碗掌”等掌法包容力量的特点发挥到极限,这一年尹放只有十七岁,但郭岩与尹放三战三败,并且找不到任何取胜的方法,不禁陷入了深渊般的低谷之中。【金银魔手】

尹放作为丐帮帮主之子,从小就以帮主的继承人来要求自己,时刻也未敢松懈。和与他同岁的义兄沈眠风相比,他的天资更高,而且父母得自东海本家的各路掌法,他都可以任意参悟修习,他对自己的前路无比自信,贪吃的蒋师叔时常夸赞他更胜于当年的父亲,待父亲年事已高,便由自己接手丐帮,再一统东海吧……

只是后来尹放家里又来了一个新的师兄,郭岩。

在尹放看来,郭师兄虽然入门最晚,但他也是最刻苦的人,和阴气沉沉的义兄沈眠风不同,郭岩师兄豪爽大气,给自己讲些各地丐帮发生的大大小小、稀奇古怪的传闻,都会让尹放耳目一新。

而郭岩更是个毫无私心的人,尹放看得出,他的心是完全紧紧系在丐帮身上的,父亲尹天赐教他们的武学,郭岩是领悟得最慢,但练的最苦的人,而尹放找郭岩拆招喂招时,他也从来不会推辞,有时宁可耽搁自己的练武时间。

郭岩为人处事,让经历不多的尹放极为钦佩,但郭岩的努力也让他感受到了压力,刚入门时原本还不是他的对手的郭岩,两年之后,已经能和他在切磋时互有胜负,若不是自己精通多门掌法,或许还不是他的对手。

直到他有了金银双绝掌,郭岩再也不再是他的对手,尹放看着郭岩黯然之色,看着他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看着他黯然向父亲辞别,入世修行,郭岩离开时,他和沈眠风都去送行,他就像当年他一步步走来一般,再一步步走远。

尽管尹放行事谨慎,将心思隐藏很深,还是被郭岩看出了一些端倪。为保帮中团结,郭岩也只暗中观察部署,希望不会出现他最不希望的兄弟反目的场面。表面上,两人还是合作无间,风火神龙和他身旁的金银魔手,成为丐帮最让武林中人敬畏的组合之一。【戏中酒仙】

丐帮传功龙头,是“枫叶谷之战”幸存的两位前代龙头之一。

马天忌出身梨园行中的武行,家传武功,擅长使用各类长柄兵刃,而他登台献艺之时,有真实武技做基石,又练就一口丹田气托起的声音,可谓唱作俱佳。

马天忌少年时最爱的便是为人登台献艺,将自己的一身出戏的好功力展现在多人之前。

他最为开心之事,便是当年在梨园之中同公孙大娘同台较技,双剑与红炎大刀争辉于华清宫中,争得满堂皆彩。

可惜他后来入戏太深,日思夜想,在扮演一个酒豪之时竟然将自己全身心代入到角色当中,染上了嗜酒如命的习好,一日醉酒梨园,竟然撞倒皇后的凤驾,论罪当斩,他只得施展武功,闯出了华清池,流落于江湖。

马天忌十余年间历经四个大小帮派,乃是丐帮中对黑道帮规最为熟悉的老人,他甚至曾经看破红尘加入少林寺,可惜后来无法恪守戒酒戒荤的戒律,再度被逐出寺。

后来马天忌在一次帮派火拼时遇到了无情剑林诚,马天忌虽然有各种奇特性情,但本性却与正直的林诚极为契合,二人交战之后反而结为挚友,而马天忌也因此加入了丐帮之中。

林诚之死,令马天忌痛失挚友。【逍遥钓叟】

詹毅原本是明教五散人之一的“桑山钓客”。

明教五散人一直是明教第一代高层之中最为神秘之人,就连明教之中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他们肩负的任务本就是做一些已经为武林中人所知的明教高手不方便做的事。

比如刺杀、卧底、潜伏等各种黑暗行动。

在丐帮逐渐崛起之后,武林中各大势力在最开始还未曾在意。在尹天赐带领丐帮做了几件大事之后,他们都意识到,这个意图整合下九流甚至包括所有乞丐的帮派不可小觑,詹毅就在那时接到了陆危楼的直接任命,以他明面上一名闲散武人的身份加入了丐帮之中。

詹毅的武器是一根钓竿,他武技精强,做事干练,待人八面玲珑,为人看似豪爽热情,常会请帮中兄弟一同吃酒。他探得丐帮各种宝贵消息,却从未传回过明教,他觉得自己若因此被明教察觉,对明教损失过大。他平日只把自己看做一个寻常丐帮高手,决计不想自己的明教身份,以防露出形迹。是以丐帮之中,人人都觉得詹毅是个好脾气,有才能的好兄弟。

在枫华谷之变前,詹毅按功劳升至丐帮八袋弟子,八袋弟子地位虽然已在帮中颇高,但还是没有提前太久得知唐门和丐帮两帮联合伏击明教的大事。

当詹毅得知此事时,心中震动,只能立即用明教特殊的传讯手法把消息传回明教,但他觉得已然来不及了,詹毅无法之下,决定见机行事。

詹毅所不知道的是,尹天赐的结义兄弟唐傲天,与丐帮结盟伏击明教的唐门门主,早已暗中勾结明教把丐帮出卖了。

唐傲天野心极大,他的目标乃是曾经身居武林盟主之位的父亲唐简,丐帮的崛起,让唐傲天感到了压力,他没想到自己这个义弟尹天赐竟然真能做出这么大的事业,而他心中的野心和妒忌之心积压多年,最终得出了令人心寒的决定,在枫华谷联合明教覆灭丐帮精锐,让唐门成为江湖人眼中抵抗魔教的主力,借以号令武林。

当枫华谷大战爆发时,詹毅惊喜交加,他本来以为明教定然损失惨重的情形并未发生,反而是丐帮和唐门损失惨重,而詹毅趁乱偷袭了平时把他视为得力手下的大哥——掌棒龙头“吞云吐雾”苏流。

枫华谷大战之后,尹天赐失踪,两大龙头苏流与代霜战死,丐帮之内急需人手,平时表现出色的詹毅经过考察之后,成为了丐帮的新的掌棒龙头。

光明寺之变时,丐帮正值多事之秋未曾参与。

当事发之后,詹毅惊闻明教惨遭各大派围攻的变故,心中大痛,心想明教既已决定西迁,怕是自己有生之年再看不到明教回归中土,便不如彻底不再过问明教之事,在这丐帮做个长老安度晚年。

可惜事与愿违,捕头出身的执法长老林诚心思细腻,一直对流苏之死抱有怀疑,多年来,他一直坚持不屑调查枫华谷惨案和流苏之死的真相。詹毅暗怀鬼胎,几次险些露出马脚,遂视林成为心腹大患。马天忌是林诚好友,每当詹毅看到马天忌与林诚私下聊天,总会觉得是自己的身份败露,而两人正打算将他处置。詹毅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终决定除去林诚。

林诚死后,马天忌悲痛欲绝,着手调查林诚之死。詹毅觉得马天忌已开始怀疑自己,在确定其并未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认为与之硬拼恐怕反会身份暴露。遂一面静观其变,一面暗地里做好出逃的准备。他刻意接近郭岩之女郭珠,让小女娃和她这詹爷爷极为亲近。预备在事情败露后,挟持郭珠,逃出了丐帮。【恶丐】

沈眠风的父亲“威震天水”沈庆与前任丐帮帮主尹天赐、唐门唐傲天义结金兰,情分甚重。

唐开元四年(公元716年),沈庆与尹天赐到唐傲天家中做客,三兄弟酒后论武,收不住势头,沈庆竟然被义弟一掌打成重伤,药石无效,不过两日便撒手西去了。尹天赐愧疚万分,却也无法可想。沈眠风之母三年之后,寂寞无聊,丢下沈眠风远嫁他方。尹天赐抱憾于心,遂将沈眠风收为义子,尽传武学,视如己出。

不料沈眠风对丧父失母之恨深入骨髓,时刻谨记在心。开元二十三年(735年),唐门与丐帮围攻明教之时,他先行暗通消息予明教,致使丐帮帮主尹天赐被擒,唐门门主唐傲天断腿,丐帮与唐门损失惨重,他更要明教将尹天赐拿住,交由他处置。他将尹天赐带入恶人谷中,秘而不宣,每日折磨,却又不令其死去,他手段惨狠,所用刑罚之酷厉,连谷中恶人也不忍目睹。

他背叛义父师门,令武林正道遭如此浩劫,事情泄露出来,顿成武林公敌。【落雨杖】

尹天赐与康华真的女儿,在父母和帮众长老们的呵护下成长,人如其名,如荷花般纯洁清丽。尹小荷一直默默的关心着师兄郭岩,心想长大后便嫁给这个心目中的大英雄。而郭岩年少时一心练武,并未发觉尹小荷对自己的感情。

当看到郭岩带回郭珠时,尹小荷黯然神伤。但善良的她还是主动担起了照顾这个年幼的小女孩的责任。尹小荷已至婚配之年,以她的家世与才貌,上门提亲之人络绎不绝,帮中仰慕者也大有人在。但这些人都被尹小荷宛然拒绝,只有母亲康华真知道她的心思。【郭岩之女】

郭珠,是郭岩的女儿。

对于整个世界来说,尘世中两个人的相遇也许只是一个偶然。但对于那两个人来说,这便是必然,有时甚至这个必然便是他们的整个世界。

现今而立之年的郭岩还未娶妻,这并非不是他不近女色。

一个雨夜,他遇见了他一生都无法忘怀的人。

她无助地站在雨中,像一支摇摇欲坠的花,那么脆弱。他控制不住自己,有一种照顾她一生一世的奢望。

在那个山洞里,他度过了最幸福的一夜。

他本来打算好第二天召集兄弟们商量,要风风光光娶她过门。

然而她却不辞而别,郭岩像做了场梦,但是他脖子上的珍珠时刻提醒他,那是真实的。

郭岩不明白她为什么离开,那颗珍珠他一直挂在脖子上,它纯净得就像她流下的眼泪。

郭岩常常在深夜思念那个记忆中的女孩,他甚至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只希望有生之年能再见到她。

这个女子叫做唤晴,她是红衣教的六圣女之一,江山笔入画,雪过尝唤晴,她也是红衣教教主阿萨辛大人最喜爱的女子之一。

唤晴不知道是阿萨辛从哪里捡来的孩子,婴儿一直都在教里长大,姐姐们都亲昵的叫她晴儿。对于外面的事情,晴儿是不了解的,但却会思考。多少次,在睡着的时候,她看见自己躺在床上,然后她走出了栖霞宫,没有人看见她。她看着天上的繁星,很想很想飞出这世界去与星星做伴,当她纵身跳下悬崖,眼前一片黑暗,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天亮了。

晴儿会怀疑,是否生活就是这样,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了,那些美丽的星星她是不是只能这么看着,很多很多疑惑她不知道问谁。她只是在有任务的时候去执行命令,其他时候她喜欢一个人坐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思考。那些思绪会让她头很疼,她开始觉得心里憋得难受,她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孤单。

对那些被她杀的人,晴儿心中有一种莫名的难过,教主总说那些人都是极度坏的,是毁坏这个世界的祸害,但是晴儿常常觉得她和那些外邦人没什么两样。在一座豪华的宅子里,那个小男孩那双愤恨的眼睛她忘不了,最后她放走了男孩,男孩冷笑了一下,拉起妹妹从密道逃走了,小女孩充满泪水的眼睛哀痛地回望了晴儿,那一刻她的心被刺痛了,她觉得自己就如这小女孩一般,这样的经历她是那么熟悉。她开始问姐姐们,她从哪里来的,得到的答案只是:“你是红衣教的孩子,你很好。”

晴儿怕雨。每逢下雨天,晴儿胸口就闷得喘不过气来,她无法思考,脑子一片空白,有时泪水还不住地流。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然而,她常常会莫名地喜欢上这种疼痛的感觉。

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大光明寺事件”后,晴儿奉命前往长安打探陆危楼的消息。途经江陵一带,在一荒岭上遇见了几个匪徒恶霸,以晴儿的武功这些小角色根本不成什么威胁,怎奈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乌云密布,顷刻间大雨倾盆而降。晴儿站在雨中有点无助,本来挥舞着的长鞭飘落地上,她突然停住捂着胸口,湿淋淋的脸上分不清是泪还是雨。那几个小混混愣了一会,见晴儿无甚反应,喜出望外蜂拥而上。正在这一刻,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出现,大喝一声,混混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全都被打倒在地,哀嚎不已。那大汉抱起晴儿一跃而起,飞般的速度消失在雨中。这大汉便是丐帮帮主郭岩。

晴儿在郭岩的怀里不再害怕,泪不再流了,却是浑身发抖。郭岩把她带到一个山洞,问晴儿什么话,她都无法回答,只是怔怔地看着外面的雨帘。郭岩以为她病得很厉害,这时天色也已暗淡下来,郭岩看着心里着急,打算独身前往前面的小镇租辆车,再把晴儿带走看大夫。不想晴儿一把拉住郭岩,倒在了他怀里……

晴儿从来没有和男子如此亲密过,以前她的思想里男子都是十恶不赦的。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偎依在郭岩身边是那么地温暖,她不再害怕,似乎找到一棵值得自己永远依靠的树,或者更像一个家。他在她耳边呢喃:“如果这雨一直不停,我们就可以永远厮守了……”晴儿便开始盼着雨不要停下来,虽然她讨厌雨天。

天微亮的时候,雨停了。晴儿醒来,她想,雨还是停了,我还是要回到红衣教去。她看着身边熟睡的郭岩,心中无限的不舍。她把自己的珍珠取下来挂在郭岩的脖子上,又把郭岩的猫眼石取了下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唤晴与郭岩春风一度,回到黄山栖霞宫后却发现珠胎暗结,这却是犯了红衣教的大忌。

在红衣教中,牡丹之外,六圣女在红衣教的地位仅次于教主,平常六圣女掌管着红衣教的六个部门,在红衣教每三年一次的祭祀活动中,她们亦是主角。

这六个人都是阿萨辛亲自挑选他认为最纯洁的女性,或者后天培养或者天生就有超人的能力和武功。她们的心里只能存在忠诚,对于外界和男人有任何贪恋之心,那必是火刑。

当然即便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她们,阿萨辛亦不愿意他亲手培养的得力助手背叛他,所以对于六圣女思想的控制相当严谨。她们已经忘记自己的名字,只有代号。

她们的名号来自波斯,代表不同的能力和品格,为了方便在中土推广,这六个名号也有中文。

艾卡哈姆——代表善良,便是唤晴的波斯名号

唤晴虽然身在教规特异的红衣教中,但她仍是个极为善良的女。怀有身孕,虽生怕被教众得知,但又不忍心把那个男人的骨血舍弃。

此时,大举西迁的明教在剑阁突生变数,阿萨辛打算命人前往一探究竟。唤晴看准了这个机会,主动请缨赶赴当时红衣教势力还未延伸到的剑阁一带。在好姐妹沙娜兰的掩护之下,唤晴暗中把孩子生了下来。

唤晴生下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婴,本想将孩子作为孤女收到门下,可是回到栖霞宫的每一天里,唤晴都在担惊受怕。继承了父母优秀武学根骨的两个女孩,作为圣女的弟子本可掩人耳目,但是聪明绝顶的教主难保会看出些什么端倪。每日每夜,晴儿做着自己被教主识破,母女三人惨死的噩梦。她是多想将两个孩子送到安全的地方,多想将两个孩子送到她们的父亲身边,可是,她不知道这个男子是谁,更不知道他身在何方。对周围的人,唤晴只称收养了一个女婴,只是为了最坏的情况下,至少还能保全一个孩子。

另一方面,自从晴儿不告而别,郭岩就认为自己身为男子,应该有所担当。他请人画下了那女子的装束与容貌,请帮中兄弟出门在外时多加留意。那般脱俗的女子,应是世间少有,万花谷、七秀坊、长歌门、甚至只是道听途说的某位红衣女子被山贼抓去做了压寨夫人,只要有一点可能,郭岩都会亲赴实地,可惜每次都只是失望而归。终有一日,郭岩来到了黄山栖霞宫。

郭岩一面焦急的寻找那朝思暮想的女子,一面运起降龙掌打退前来拦截的红衣教守卫。原本丐帮与红衣教已是冲突不断,阿萨辛又如何能容下郭岩来此放肆。只见阿萨辛从高耸的主殿中飞跃而下,迎面就是全力的一掌。郭岩的武功本就以刚猛著称,硬是正面接下了这掌也未后退半步。郭岩只觉得从喉中涌上一股腥味,但也顾不了这么多,运足十成功力便是一招双龙取水,攻向阿萨辛。降龙十八掌,招招至刚至猛,威力无比。但阿萨辛阴阳内功奇特,刚猛的掌劲刚到面前,却又被一一化解,相倒是郭岩已身中数掌。

晴儿在暗处看得心惊,好几次有冲动走上前去与郭岩相认,但理智让她认清了这残酷的现实。郭岩身手了得,但在面对聪明绝顶又经验老道的阿萨辛时,显然处了下风。再加上阿萨辛阴阳并济的内功,将降龙掌一一化解,郭岩被打的节节败退,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晴儿由大喜转大悲,脑中一片空白,但本能让她强忍住了眼中的泪水,手中的猫眼石被内力硬生生劈成两半。

郭岩见与阿萨辛久战不利,变想法抽身,自己的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不仅要找到那个女子,还要寻找失踪的师父,还要带领丐帮兄弟过上更好的生活。成败只在一刻,郭岩双掌同时运力,震惊百里与飞龙在天双招同出,阿萨辛一惊,全力挡下此招。而郭岩则借此招威力腾空而起,后退数丈遁走。

外伤、内伤、心伤,郭岩一人在荒野的山洞中调息,脑海中翻腾的是栖霞宫那场激战,是那一夜的雨,那一个楚楚可怜的人儿。

深夜,洞外传来了窸窣的脚步声。郭岩提高了警惕,依靠在洞口,只见一红衣妇人,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慢慢走进山洞。红衣教四处偷抢女婴入教之事时有发生,郭岩见状,也不顾自己有伤在身,决定惩治这个红衣教徒。当妇人慢慢走近,郭岩才发现原来这妇人已身负重伤,而这孩童脖子上的半颗猫眼石郭岩又怎会不认得。

“快说,你是谁?这孩子是何来历?”郭岩现身质问道。

妇人此时如释重负,将还在放下后瘫倒在地,“郭帮主,总算找到你了……”这个妇人,就是唤晴的亲信沙娜兰。

沙娜兰递上了唤晴写给郭岩的亲笔书信,唤晴在信中说自己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当年生下了两个女婴,却犯了教规,日夜担惊受怕。如今得知孩子的父亲竟是丐帮的新任帮主,希望将孩子悄悄从栖霞宫中送出,托付给郭岩。两个孩子目标太大,只好先送出一个,另一个日后再作打算。

然而沙娜兰行踪暴露,只得冒死冲出,凭着一股信念,为了自己的主人也是好姐妹的唤晴完成了最后的使命,如今已奄奄一息。郭岩追问孩子母亲的名字,沙娜兰却是只字不提,她知道,如今的郭岩还不是教主的对手,这个秘密知道的人越多,唤晴的处境就越危险。等自己一死,这个秘密便只有唤晴自己知道,唯一放心不下的,也只有那个孤苦无依的好姐妹了。

郭岩亲抚了一下那颗唤晴当年留下的珍珠,紧紧地将这个孩子搂在了怀里,坚毅的脸上终于流下了眼泪。打不过同门师弟他苦恼过,突破不了降龙掌他困惑过,但他都相信,只要凭自己的毅力,一定能成功。可是那个日思月想的女子,还带着他们的另一个孩子困在栖霞宫无法与他相认,她们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自己却无能为力。此时的他,和怀中的孩子一样无助。

连夜,郭岩将孩子带回了丐帮,更取名为郭珠。决定在时机成熟之前,绝不再上栖霞宫,以免打草惊蛇,陷母女二人于危难。

为体恤帮主的遭遇,帮中众人绝不提起郭珠的身世,对郭珠更是十分疼爱。钟情于郭岩多年的尹小荷知道此事后黯然神伤,但她天性善良,决定帮助郭岩照顾这个身世可怜的小女孩。郭岩不知师妹的心思,对尹小荷的这一决定自然是十分感激。在郭珠心中,尹小荷也像娘一样的存在。

由于离开红衣教时尚年幼,郭珠对红衣教并没有印象,是丐帮天真无邪的小公主。本是同年同月同日所生,郭珠的孪生妹妹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此处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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