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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算命先生是怎么算出来的那么准?求电子书啊 《我是个算命先生》 作者:易之

丧尽天良的小说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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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小段啊,也有些错字,先将就看吧:

第一章绝不外穿的算命口决

哥们从小到大找过5个算命先生,5个算命先生都说,我哥们的命算不了

贪者必贫,君子以为大戒,佛门亦为五戒之首,故做“阿宝”,宛不在“相”,而在“一”

------------《阿宝篇》

这句话出自江湖秘本《阿宝篇》,意思是说人性是贪婪的,贪婪是大戒,所以贪婪的人必贫,所以叫做阿宝,去骗那些贪婪的人,是没有错的。换句话说就是,他们活该!“阿宝”是黑话,是对考算命行骗的人统称,“相”是指行骗者,“一”是指受骗者。

1948年,我20岁,为了生计,跟了祖爷。祖爷是当地骗子圈的头头,资质老,手段辣,要想在当地干黑火,必须都拜他为师,否则他会找人把你“切”(弄死)了。就像现在小偷组织一样。跟了祖爷,就有了保护伞,但骗来的钱财也要统统“打日头”打日头就是必须一文不少的上缴,然后再给你“抽头”,具体抽多少,全由祖爷定。

有的人私闷了财产,祖爷有手段,否则他就不叫祖爷了,他的心里战很厉害,而且还派人“打圈子”(监视),只要发现了,剁一根手指头,再有二次就切了。入了这行就别想出去,因为你知道的东西太多了,要么继续干要么就被人“切”。跟了祖爷,首先要学阴阳五行,这叫打底子,即使是骗,也要有点基础,否则坏了事,祖爷也受牵连。打了一个月的底子,开始学“英耀”,就骗术心理学。英耀的核心口诀我至今记忆犹新:入门观来意,出言莫寿御。天来问追欲追贵,追来问天为天忧。八问七,喜者欲凭七贵,怨者实为其贵,怨者实为七愁。七问八,非八有事,必然子息艰难。士子问钱途,生孙为近古。叠叠问此事,定然次事缺;频频问原因,其中定有因。贫道从清高,不忘利欲。庙厅达士,志在山林。一哥要狠刀,二哥要抛刀,三枣要跳枣。

这些都是黑话,需我慢慢讲解。

第一句:入门观来意,出言莫寿御。就是说有人来算命,或者去登门给对方算命,自己先不要说话,要听对方讲,对方讲的越多,透露的信息就越多,你秒准了时机,冷不丁地说一句,要击中要害,千万不能磨蹭,不能模琅两可,否则对方就会认为你没有水平!那么如何抓要害呢,就看下面这几句了。

第二句:天来追欲追贵,追来问天为天忧。“天"指的是父亲,“追”指的是儿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要父亲来给儿子算命,基本都是要问儿子是否会哦有出息,是否富贵。父母都是王子成龙、忘女成凤,那怕他就是个壁虎或野鸡。他既然问着些,言外之意就是现在儿子或女儿不上进,或者调皮捣蛋,你按这个路子断,肯定没错!后半句是说,凡是二女来给父母算命,绝对是父亲或母亲身体不好了,要么有病了,要么归西了,除此之外儿女没有任何事情会想起他的父母!所以直接断他父母身体不好,肯定没问题!第三句:八问七,喜者欲凭七贵,怨者实为七愁。“八”指的是妻子,“七指是的丈夫,意思说,只要妻子来问丈夫的前途和运势,那么,如果这个女的是高兴得来的,喜形于色,就说明她老公最近可能要有官运或者财运,最之要有好事,但好事还没来到,或者刚刚有苗头,她前来问仆一下,那么你就可以直接断她老公有福有禄,要走打运了,甭管结果如何,当时她肯定笑得像个傻孢子,赏钱也会给的很多!相反,如果这个女的是一脸忧郁地来的,那么肯定是她老公最近走霉运了,或者要丢官,或者要破财,或者要把她甩了,或者感情不和了,你往凶的方向断,肯定八九不离十!然后狠狠的敲打她,告诉她如果不解灾,就火倒霉十年还有性命之忧,此时,她会乖乖地把兜里的银元掏出来,你骗了她,她还会给你磕头!

第四句:七问八,非八有事,必然子息艰难。这句话的意思说,只要是老公来给老婆算命的,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怀疑老婆不忠,给他戴碌帽子了;要么是老婆不下蛋,生不了孩子!除此之外老公永远不会给老婆算命!

第五句:士子问前途,生孙为近古。这里面有两个黑话,“生孙”,是指商,有钱人;“近古”,近,是指活着,古,贾是指死了。士子来了肯定是问前途如何,能不能高中,能不能做官,能不能光宗耀祖。大款来了呢,肯定是问自己能活多大岁数,或者问人生路上有没有打灾打砍,因为他有的是钱,什么都不缺,就怕活不长。这个心理抓住了,一切都好说了!

第六句:叠叠问此事,定然此事缺;频频问原因,其中定有因。凡事反反复复总问某件事的,那么这件事肯定很不好,很不如一,很不完美;凡是总是揪住一个问题问起来没玩的,那么这个问题就是她要询问的事情的起因,不是你算得准,是她透露太多了!第七句:贫道从清高,不忘利欲。真正的出家人是不会去算命的。那些道貌岸然的贫道如果前来问事,那是凡心不死的表现,不是问利,就是问欲。你以利欲许之,他必然大喜!

第八句:庙厅达士,志在山林。“庙厅达士”是指做官人,那些高高在上的的官员,其实野心更大,利益更强。仍以利欲。许之,亿大喜!

第九句:一哥要狠刀,二个要抛刀,三枣要跳蚕。这又是黑话,“一哥”是指容易上钩的傻袍子,对你深信不疑,此时到一定要狠,狠刀什么限度,祖爷说了:“别倾家荡产就行!”“二哥”是指对你有怀疑了,或者认为你算得不准,那时千万别恋战,不能贪心,一分不收!“三枣”,是指故意找茬的人,如果一看就是上门找茬的,马上溜之大吉。剩下的事祖爷来管。讲到这,你肯定认为祖爷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对!祖爷是个很有文化的人,长的很好,很面善。如果你不了接他,你永远无法把他同炸骗、行赌、杀人联系在一起。祖爷轻易不发怒,只有“小脚"们蹩了脚时,才会发脾气,但也不大,不是你想象的又打又骂,但人只要脸一沉,就足够把你吓个半死!我见过祖爷发的最大一次脾气,是入行后第二年,有几个坝头要爬香,“坝头”是祖爷底下第二级管理者,“爬香”就是造反,祖爷当时雷霆大怒,亲手切了那个邻头的。

第二章初次算命

第一次吊狍子,是在我加入堂口两个月后。因为是新手,城里的场子是不让打的,祖爷安排的是周围一个叫“安家庄”的小村。祖爷说我长的胖,眼睛小,可以翻一下眼,装瞎子,这样对方的心理戒备就没有那么强了。后来才明白,这次打场根本不算什么,充其量算是“试水”,跟祖爷一次圈几百块大洋的大局差远了!我拿着竹竿,晃晃荡荡地进村,先去的几户人家都把我赶了出来。后来终于有一家肯让我坐下说话了,是个老太太自己在家。老太太约摸六十多岁,满脸邹文,把我让进屋里,一个劲地说:慢着点,慢着点我给你拿个凳子。”我当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她的眼力还没我好。老太太还给我倒了一杯水,接过时,我看到她的手上都是裂口,特粗糙,像树皮,我忽然想起死去的老娘。老娘是头一年的肺结刻死的,那双手合着老太太的一样!我有点心软了,但马上想到祖爷那双眼睛,想到坝头给我交给我的任务。老太太关心的说:“这么年轻就出来做这个啊?”我一翻白眼:“大娘,我从小失明,就跟师傅算圤,眼瞎了,但心里清楚啊。”老太太说:“对!对!对!好孩儿啊。”我说:“嗯,没别的本事,就会算一圤。大娘,您是给谁算啊?给自己吗?”老太太说不是:“不是。我都快入土的人了,不用算了。你给我儿子看看吧,看看他这两年怎么样啊?,有砍儿有灾没?”她这句话直接透露出他儿子这两年肯定不怎么样,而且老太太说这话时,声音都在颤抖。我说大娘:“大娘,你得把你儿子的生日告诉我,那年,那月,那天,什么时辰?其实这就是演戏了,后天怎么批、怎么说,早就想好了!老太太报出他儿子的生辰八字后,我开始掐指运算,翻白眼时,看到老太太焦急滴等待着。“大娘,您儿子是水名啊,这两年犯太岁,不太顺啊。”说完,等着她说,看她怎么回应。根据规律,基本是肯定回答,如果否定也没关系,我说:“这两年”,也包括可以今天,今天刚开始,还没结束,如果她否定,我就说下半年才回见到。结果老太太叹口气说:“是啊。”我马上说:“大娘,您这个儿子是个孝顺儿子啊!”这句话几乎百发百中,因为几乎父母疼孩子十分,孩子还父母一分,父母觉得自己的孩子孝顺。况且逆子本来就是少数,如果她的儿子是个不忠不孝的白眼狼,她也不会这么难过,更不会给她儿子算命。老太太落泪了:“是啊,我那儿子啊,对我可好了,个子高,有能力,孝顺啊。”我看到老太太眼里有泪花,我继续说:“他这两犯走马星!”老太太:“什么星?”

我大声说:“走马星,就是东奔西走啊,又累又苦啊。”那个年代,为了挣钱,哪个不东奔西走!老太太眼泪趴地趴地落下,“是啊,他去年充军了,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死是活啊!”看到老太太留泪,我竟然也哭了,不知道为她还是为自己哭。老太太见我哭了。拿了个脏手巾,边哭给我擦,边说:“孩儿不哭啊,孩儿不哭。”我说:“大娘,我替你难受啊。”老太太说:“好孩子啊,还孩子。”我说:“大娘啊,你的儿子现在到难处了。很危险啊。”老太太惊恐的说:“怎么了,还活着吗?”我说:“活着是活着,就是战场上那子弹不长眼啊,他这个灾得破破呀,不然回不来了!”老太太大惊失色:“快给破破,怎么破啊?”我说:“你拿块红布,上面写上你儿子的名字。晚上十二点,把它系在一棵打傀树上,你就说大傀树啊,打傀树,我儿认你做干娘,保佑我儿别受伤。然后磕三个头,回来把红布盖在鸡窝上就行了。大娘,要记清啊。”解灾说得越真。这种认大树为干娘,认河水为干爹的手段,都是算命先生常用的。老太太说:“这就保佑他没事了吧。”我说:“大娘,还不行,你儿子在战场上打死的人太多了,也会向他馊命啊。”老太太又开始忧虑;“那怎么办啊?”我说:“你的替他多做善事,多做善事,善有善报!老太太说:“对!对!对!孩儿说得对啊!怎么帮他做啊?我说:“你替他捐点香火钱,我帮你送到寺院,我泄露天机了,我也要帮着捐。捐完就好了,最晚明天年开春,您儿子就回来了!”老太太眉开眼笑了,高兴地回屋了,好久拿出两张“大白条”来。大白条是对法币的称呼。因为通货膨胀,太不值钱了!我说:“打娘啊,你这钱现在外边都不能花了,好多地方不认啊,我没发给你上香钱啊,咱不能欺骗佛祖啊。”老太太尴尬的地说:“哦,我这还有几个铜板”说换有回到屋里。遵循祖爷的教训,打样和铜板一炉都收,这种硬货币掌握在收里,国名党怎么改革都没事。我接过铜板一看才3个,我说:“大娘实在没有就算了吧!我替您出了。老太太忙说:“可不行,可不行,孩儿,你等着,我这还有几寸没动剪的布。”老太太回屋翻弄了好意阵,把压箱底的一卷蓝布拿来,就是农村做被面的那种染蓝色的布。我说:“大娘这就行了,我都替你捐了。”老太太高兴地合不上嘴:“可亏了孩儿,可亏了孩儿。”说完后,还吧我邻出家门,然后慢悠悠地说:“孩儿,走路小心啊村口有井。”我说:“知道了,大娘。”我拿着拐杖,装模做样的跑出村庄,一路跑,一路哭。第一次打厂子收获很少。除了那两张可以忽略不计的“大白条”就就几寸的布和三个铜板。但总比别外两个新手吊的多,那俩人,一个什么都没吊着,还被人骂了一通:另外一个怕祖爷和坝头责骂,竟偷了人家园子里顶柱子的铁榔头回来交差。祖爷说:“我们是相,不是小偷!打了空场就空着回来,偷鸡摸狗的事干不得!吓得那只小脚赶紧跪地认错。祖爷:“不是你的错。二坝头!”二坝头马上走出来,跪下:“祖爷!”祖爷说:“你的脚,你要带好!”吼得二坝头满头冒汗。每次打场会来,都要详细汇报,一是清点孢子,二是避免下次互相撞场,没个坝头都要记账。祖爷那心太细了,堂口会开完后,单独把我留下了。祖爷说:“你心软了。”我心想:“他怎么知道的?”祖爷说:“你哭过。”我说:“是,因为她太可怜。”祖爷说:“可怜?你看我可怜吗?'我傻呼呼地看着祖爷,不知道什么意思。祖爷说:'我更可怜!每天几十把抢打着脑袋,哪根线踩不好都要死人!祖爷说的没错,能够在一个地方混的阿宝,首那个地方的黑白两道关键人物要搞定。月月进贡少不了,新旧交替还要送双分。因为这些人不光可以保你平安,必要时还可以帮你做局。只哟利益分到位,他们连亲爹都会出卖。国民党的搞官,上海滩的富豪,甚至宋美邻的主意他们都敢打。小局当时就可以做,大局可能要布几个月,或者几年,但大局的收成也很诱人,一个打局做下来,往往整个堂会好几年的开销都够了。

第三章堂口传奇,,,,,

做局收益高,风险也大,因为这些人都不是普通袍子,都是一个赛一个的候精,想让他们当“一”并不容易,有时间做局还会漏,也就是有人“跳反”了,或者大“一”变大“枣”了。这时候一般是要死人的,至于谁死,看具体情况。跟了祖爷就是生与死的托付。怕死?用祖爷的话说:怕死还不如回家喂猪!”阿宝这一行就是高风险、高回报,看看祖爷身边的坝头们,哪一个不是身劲百战、死里逃生过来的!先说大坝头,那是堂口的金牌啥手,杀人、宰狗的事都是他干。打坝头是现有坝头中跟随祖爷时间最长的人。他长得非常凶狠,胖乎乎的,剃着一个秃头,脑袋上有碱,头发一长就发痒,所以从来都不留头发,每隔几天就刮一次,亮晶晶的,每次堂口开会,他脑袋上都是汗,一副很热的样子。祖爷是在民国十三年将大坝头收编入伍的,那正是祖爷拿堂口后的第二年。入伙前,大坝头是个杀猪的,给当街的一个屠夫打下手。一天干完活那屠户送了他两斤熏肉,没想到路上碰到几个混混,非要抢他手里的熏肉不可,大坝头不给,他们就硬来,结果大坝头怒了。真正的打架并不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那么有招有武,真打起来,有什么用什么,什么实用用什么。打坝头先把一个人的蛋子儿捏碎了,又插瞎一个人的眼睛,连咬带撕,最后用砖头把一个人的脑袋拍爆了。结果,大坝头被判了死邢。这事当时传的很厉害。祖爷听后,觉得此人是个材料,就花重金把他赎回来,为自己所用。祖爷的确有一双识人的眼睛,大坝头更没有辜负祖爷的期望,他家入堂口后,敢打敢拼,有个黑帮来闹事,他第一个冲在前面,拿刀捅人从来不带眨眼的!这个世界上就有着么一类人,看见血就兴奋,大坝头就属于这一类。这么多年来,他对祖爷一直忠心耿耿,和二坝头一样,他们同属祖爷的近卫军。如果说大坝头是见到血就兴奋的人,那么二坝头就是见到死人就兴奋的人。二坝头是个传奇。他15岁就跟了祖爷。那是1928年,正值二次北伐前夕,江南很多地区都散布着“妖妇摄魂”的恐怖流言。流言是从南京传开的,说是有一个小男孩正在街头与伙伴玩耍,这时,走来一个妇女,在哈子头上摸了几下,然后转身而去,结果这个孩子马上脸色惨白,四肢僵硬,两眼直勾勾地不也不说话了,从此把魂丢了。这个传言很快偏布整个南京城,后来又波及其他地区。结果很多家长都担心自己的孩子被妖妇把魂勾去,纷纷给孩子扎红绳、在孩子衣兜里撕桃树叶,用来辟邪。后来又传言那妖妇连成人也不放过,于是成人们也纷纷扎红腰带,后来干脆把女子月劲的劲布剪成一个个,放在各个兜里,生怕自己的魂被妖夫勾走。祖爷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栔机,以取妖招魂为由大赚了一笔。有天祖爷在街上走,对面一个男孩,直接朝祖爷撞过来,祖爷一看就是个小偷,三下五去二,就把这个小子胳膊拧住了。祖爷说:“小小年纪,就干着个!小心我把你交给妖妇,把你的魂摄走!”那小子脸一横:“我才不怕呢!”祖爷仔细打量他,浑身上下的确没扎什么红绳,祖爷笑了笑,说:“你不怕死啊!”那小子说:“鬼才相信呢!”祖爷有点喜欢着个家伙了,说:“为什么偷钱包?”那小子脖子一歪:“饿!”祖爷放开手,拍拍他的脑袋:“跟我走。”那小子说:“干吗?把我送给妖妇吗?”祖爷扇了他一下:“去吃饭!”祖爷在一个街面的混沌馆停下来,给他买了一碗混沌,这小子两三口就吃光了又给他买了一碗,很快有吃完了,祖爷笑了笑:“你还能吃几碗?”那小子说:“你买的起,我就吃得下。”祖爷一挥手,说:“好!店家,来十碗!”那小子松了松裤腰带,疯一般的大吃起来,一共吃了十二碗。祖爷笑了,知道这是个人才!后来才知道这小子父母死的早,八岁流浪街头了,祖爷打算留用他。诺干年一后,他就是阿宝圈鼎鼎有名的二坝头。祖爷的眼睛真毒,毒在他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身上的价值的那一面,祖爷看上了二坝头的胆子。刚跟祖爷时,二坝头不服调教,要把街头随意贯了的毛贼变成规规矩矩的阿宝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祖爷没少打他,打他他也不哭,好像挨打的不是自己。最后祖爷没辙了,所:“你走吧!”他才开始服软,离开祖爷他没饭吃。后来二坝头渐渐服了祖爷,因为祖爷比他聪明万倍,每次他刚要张嘴,祖爷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二坝头的胆子很大,什么事都干做。尤其玩“扎飞术”,简直玩得怒火纯情。“扎飞”,是阿宝圈的黑话,就是装神弄鬼的意思。老百姓越迷信,“扎飞”就越有市场。在正式“扎飞”之前,祖爷曾有意试探他的胆子。

祖爷告诉他:“你不是说你不怕鬼吗?我听说城外三里破庙里饿死了一个乞丐,今晚你去把他的衣服趴下来,回来交给我。二坝头说:“这有何难?又不是没干过这事,以前冷得受不了时,我还扒过刚下葬的人的寿衣呢。”说完就要出发。祖爷说:“等下。我听人说,饿死的人,死后都变饿鬼,半夜子时,还会张嘴吃东西,不知是真是假,你去时代上一碗米饭,喂一喂那个乞丐,看看会不会张嘴。”二坝头笑了:“竟说瞎话。哪有着样的事!”晚上,模糊的月光秾照着老城二坝头把一小碗米饭用布头包了,摄在腰间,踩着月光出发了。那是个早就没人管的山神庙,木门破了几个洞,二坝头走了一个时辰才走到哪里。四周一片凌静,偶尔有几声区区叫。二坝头定了定神,推门,门坏了,再使劲,门咯吱一声,开了,一股死人的葬气味扑面而来。人死后,身上会发出一种特殊的味道,俗称葬气,这种味很特殊,甜甜的,又腥腥的,传得也很远,所以乌鸦总能找到。二坝头摸黑找到那具尸体,借着门缝的几炉月光,开始扒衣服,忽然想起腰间的那碗饭,赶忙解开布头,拿了出来,用手抠了一把饭,塞到尸体的嘴边,心想:“你要能吃才怪呢!”没想到哪尸体果然张嘴了,慢慢张开,还发出呃的一声,二坝头怀疑自己看花眼了,使劲眨了眨眼,确实是张开了。二坝头颤颤抖抖地将米饭塞入尸体口中,那尸体慢慢咀嚼起来。二坝头傻了,头皮一阵发麻,眼见那尸体已将米饭嚼完,咕噜一声咽了下去,呃的一声,又张开嘴了,二坝头疯了。“去你妈的吧!”直接将碗砸向那尸体的嘴脸!那尸体腾地一下坐了起来,嗷嗷大叫。二坝头拔腿就跑,一流烟跑回城里。祖爷正等他,见他满头大汉地回来了,问:“衣服呢?”二坝头上气不接下气,说:“坏了,坏了,碰到真的了,吃了,真吃了......”祖爷哈哈大笑,说:“他吃你就喂他嘛,他是饿死的,你喂他也是积功德。”二坝头说:“太怪了!我见他张嘴吃了,我就把碗砸到他脸上,他竟然坐了起来....”祖爷一愣:“你砸他脸上了?”二坝头说:“嗯,砸完就跑了。”祖爷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大坝头从屋外走来,满脸是血,二坝头一惊:“大师兄,你这怎么了?”大坝头怒火中烧:“还问我!***下手太狠了!”祖爷笑了:“快去洗一下吧”这是一个局,那饿死的乞丐,是祖爷让大坝头假扮的,真正的死人已经被大坝头挪走了,但谁也没有一想到二坝头受刺激后会恼羞成怒,直接砸了大坝头。从此,大坝头脸上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疤,祖爷却越发满意二坝头了。和大坝头、二坝头相比,三坝头算是文质杉杉的知识型阿宝了。天文地理、阴阳八卦没有他不知道的,他还熟读《论语》、《孟子》,出口成章,文采悠然。这种道貌岸然、披着人皮的娘,才是最可怕的。三坝头1930年跟的祖爷,在此之前他就是个乡下的算命骗子,懂一些理论,擅长出千,有一天进程行骗,吃到祖爷的地盘上了。竟敢在街头算命!大坝头建议祖爷切了他,祖爷说:“看看再说”祖爷派了几个人去探他的深浅,几个小脚回来说,这小子出千出的漂亮,老百姓都被骗了。祖爷决定亲自去会会他。到了他的摊位,祖爷一看,此人也就二十出头,一个小白脸,穿着张衫,风度翩翩,算起圤来,口诺成河。祖爷故意给他漏洞,让他出千,这小子还以为遇到大袍子了呢,东扯蛤蟆西谈滴一通白话,祖爷连连点头,最后祖爷给他几块银元,说:“我今天日带的银子不多,你跟我回家拿吧,正巧看看我家宅子,调调风水,我定当重谢!”三坝头连忙收了摊子,乐呵呵地地跟着祖爷回家了。结果可想而知,一进门就被级个小脚绑了起来,大坝头上去就给了他一巴掌,“你t妈拉屎也不找地方!”三坝头被抽得眼冒金星,但心里清楚,绝对不能承认自己是骗子,他沮丧的说:“先生这是何故啊,我乃一小小算命先生,来贵地就求口饭吃,不知那冒犯您老了!”站在一旁的二坝头终于忍不住了,上去踹了他一脚,然后用手啪啪的扇他的候脑勺:“你再装!你再给老子装!”三坝头含着泪说:“老爷饶命啊,小的就是个算命先生,如果算得不准,小的退钱,老爷别打我啊,我上有七十老母,下又三岁孩子!”二坝头对大坝头使了一个眼色,大坝头拔出腰间的宰猪刀,走到三坝头的面前:“我现在就割下你的舌头,你让你再装!”三坝头哭着对祖爷打喊:“那位老爷,您倒是说句话啊!小的给您算的不准吗?刚才不是好好的吗?老爷!”祖爷一挥手,大坝头拿着刀退到一边,祖爷走到三坝头的身前,伸出大拇指,说:“兄弟,你真有尿性儿!(地方话,有特别的意思。)三坝头一惊:“什么尿,老爷?”祖爷点点头说:“人才啊。”三坝头依旧装糊涂:“老爷,是说我吗?我就是个小小的算命.....祖爷一抬手,一颗飞顶打出,正中三坝头的左耳,耳朵圣剑穿了个洞,耳稍上的肉被打掉了一小块,三坝头疼得哇哇大叫:“老爷,我说!我说!”祖爷大喝一声:“蹩号儿?”“卛家仁!”“窝柄?”“徐州柿县!”“大师爸?”“顶水风子!”“堪载?”“汪!”屠党否?”“不敢!”大坝头和二坝头一看,还是祖爷厉害,几下就把这小子搞定了。这一番对答都是阿宝圈的黑话。“蹩号儿”是问他真名叫什么,“窝柄”是问他是哪里人,“大师爸”是问他的邻头人是谁,“顶水风子”就是没有组织、流窜作案,“堪载”是问他干这行几年了,“汪”是数字“三”的意思,“屠党否”是问他杀过人没。祖爷看上了他的口才和胆子,尤其是他那副装腔作势、死不认账的性格,更让祖爷感到这个人不可或缺。

《盗墓》笔记中并没有说明黑瞎子的真名,只说他姓齐,是少数遗留下来的贵族之一,属于蒙古族的旗人。黑瞎子是道上的人对他的称呼,吴邪附赠外号为黑眼镜。

扩展资料:

黑瞎子是职业盗墓者,擅长易容,平日里总是带着一副墨镜,是个无论何时脸上都带着不明意味笑容的怪人,甚至在被蛇群围攻时也是一副轻松的笑模样。

身手极好,面对危险如同戏耍,黑瞎子的眼疾对他在战斗中的行为并没有产生障碍,显得他动作更为迅速敏捷。黑瞎子似乎同样有不老体质,在蛇沼鬼城中曾受雇三叔(吴三省),在《沙海》中受人之托保护孤注一掷的吴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黑瞎子

笛安《圆寂》

在北方,有一个古老的城市,名字叫做龙城。可以说,很多很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绚丽,最浪漫,最张扬的一个朝代的传奇就从这个城市开始。但是如今,绝大多数的龙城人都不知道这回事了。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关心,比方说,房价为什么会像一个青春期男孩子的身高那样不可思议地疯涨;比方说,他们手里的股票到底该不该抛;比方说,看着龙城宽阔的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奔驰或者是宝马,埋怨地问老天爷为什么他们也非常辛苦地工作了却不能得到如此丰盛的回报。总而言之,很多东西都比他们的城市年轻的时候更重要。

当然,当然,总有一些人是例外的。比方说,袁季。袁季用不着操心大多数人关心的大多数问题。因为袁季是一个乞丐,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东西——也不能这么说吧,袁季还是真心地期盼着市面能繁荣一些的,若是萧条下去了,对他的收入也有影响。想到这儿的时候袁季就会自我调侃地微笑一下,真是不得了,卑微如自己,也不得不关心……国民经济的走向。袁季并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幽默的人,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对生活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而已。

袁季算得上是资深乞丐,已经入行二十多年了。人们对于乞丐,往往有一句充满蔑视的评价:“自己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伸着手跟人讨,要脸不要脸?”但是这句话对于袁季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他还真的是没有手,没有脚,连胳膊和腿都没有。他的肩膀下面本来应该长胳膊的地方长着两团小小的肉球,身体下面本来应该连接着大腿的地方长着另外两团小小的肉球。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似的。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这么多年了,袁季对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他念过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袁季也从来不跟哥哥提任何要求,不跟他要钱,不说自己是需要人照顾的,每一次见着哥哥,笑笑,哥哥要走的时候,还忘不了跟哥哥说一句,路上慢点。似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神仙。他们兄弟之间恪守着这个默契,谁都不提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似乎哥哥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袁季既然活着,那么他就是可以自己活着的,就让他像株植物那样自生自灭地活着没什么不好。

有一些事情,当然是哥哥不知道的。比如,在他离开的第三天早上,袁季自己像个沉重的不倒翁那样从床上栽了下来,然后他一点一点地挪动到了对面的邻居家门前,在这艰难的挪动中艰难地掌握着平衡。跟着俯下头去,用脑袋敲了门,他说:“陈奶奶,我饿。”

袁季是在那一天开始乞讨的。每一天早上,胡同里的邻居在上班的时候,顺便把他和他的小椅子一起搬到街口,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再搬回来。袁季自己就在喧闹的街口度过一个漫长的白天。多年以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景。从阴暗,狭窄的胡同里的小屋,一下子到这宽阔的马路边上,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长长的马路明晃晃的,像条反射着无数阳光的河,刺眼得很。袁季于是总低着头,整天整天地低着头,不去看所有印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人把硬币或者是一张毛票丢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的时候,他才抬一下头,跟人家说:“谢谢。”他觉得除了谢谢自己似乎还应该说点什么别的,可是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若是在他抬头说谢谢的时候,人家已经走了,他倒是会松一口气,例行公事一般,对着远去的背影用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一句谢谢,然后,就有一点落寞,他总还是希望人家能听见他的道谢的。他虽然是乞丐,可是他的感激也是真心的。

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袁季觉得,脖子很疼。夕阳已经降临了,晃眼的长长的街道有了温暖的颜色,以及表情。袁季的小椅子就在如水的余晖上面漂着。袁季想,回到家里以后,母亲一定可以帮他揉一揉这个因为整天低着头,所以僵硬得要死的脖子。但是他一瞬间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嘲笑自己,猪脑子,什么都记不住。来带他回家的邻居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远远的,街道的尽头处。袁季对自己微笑了一下,短短的三天里,十六岁的袁季觉得自己好像苍老了很多年。

回到家里的时候,袁季又一次用他的头敲了邻居的门,他愉快地用应该是自己左腿的那个肉团拨弄着铁盒子,弄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他说:“陈奶奶,这是我交给你的伙食费。”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熙熙攘攘的街口看熟了,也不再觉得晃眼,反倒有了家的味道。袁季跟大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胡同里的邻居们总是自然而然地像搬一袋面粉一样把袁季和他的小椅子搬到街口,傍晚再搬回来。总是有邻居会给袁季做饭或者洗衣服。后来居委会的人也来了,带来了好多看着让人眼花的表格,说是这些表格都是用来帮他的。他们问袁季,你会不会写字?袁季有点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是会写的,那些字的面孔他都记熟了,可是他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会写。居委会的人笑了,说:“不要紧,我们替你填。”不知不觉地,有一天袁季突然发现,他活下来了。他习惯了像狗和猫那样直接用嘴吃盘子里的饭,习惯了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在地上挪动着前进,他没有四肢的躯干变得像条蛇那么灵活。他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厚薄不同的套头衫,邻居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看袁季给他们表演穿衣服:袁季就像一只不倒翁那样弯下身子,用嘴和连着肩膀的残肢把衣服罩在脑袋上,然后身子非常奇妙地扭着,扭着,衣服就穿上了。孩子们总会在袁季黝黑老成的脸庞从圆领里露出来的时候一起开心地鼓掌欢呼,袁季也会在这清澈干净的欢呼声中露出满足的笑容。

在自己行乞的第五个年头,袁季第一次见到普云。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

一个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她应该只有四五岁那么大。难得地,袁季可以不用抬头,就能看着她的脸。那正是那部名叫《变形金刚》的动画片风靡的时候,在每一天的某个特定的时刻,主题曲都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响起。袁季看着她美好娇嫩的脸庞,笑了,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是。”

小女孩笑了,露出来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迟疑地走近他,一不小心,她的小鞋子碰到了袁季放在面前的铁盒子,她仔细地看了看铁盒子里的几枚硬币,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你是在卖钱,对吧?”

“卖钱?”袁季愣了一下,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她的逻辑里,既然有人卖雪糕,有人卖面人,有人卖苹果,那么如果有一个人支个小摊子卖硬币或者钞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于是他说:“算是吧。”

这下小女孩满意了,因为她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碰了碰袁季露在汗衫外面的残臂,她说:“这个是什么呀?”

但是她马上找到了答案:“你要用手的时候,你的手就会从这个里面伸出来,对不对?”

袁季摇了摇头,突然间,悲从中来:“我的手从来就没有从这里面伸出来过,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的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会呢?”她歪着脑袋,“可能你出了什么故障了,得送去修。”

她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肉团,那种微妙的轻柔的感觉让袁季突然间觉得深深的惆怅。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她的小手,白皙的,嫩嫩的,五个小小的指甲盖上残留着凤仙花晕染过的暗红色。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放心大胆地凝视别人的手,没有人知道他对这样人人都有的东西存着多么巨大的好奇。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手,行吗?他不敢。他从来不敢这么说。他从来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把自己心里的盼望对别人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小女孩。

“我叫张普云。”小家伙一板一眼地说出自己名字的样子很可爱。

“你家住哪儿?”

“普云巷。”小女孩似乎对关于自己的事情一点兴趣也没有,于是转移了话题,“你的手长成这样,你怎么吃饭呢?”

“像动物那样,直接用嘴。”他说。

“那要是你的后背痒了,你该怎么挠痒痒呢?”普云瞪大了眼睛。

“忍着。”袁季笑了。

“忍着?”普云点了点头,“真了不起。”

“没有办法,很多的事情我都得忍着。”袁季解释着。

“那——”普云脸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她把嘴凑到他的耳朵边,悄声地问:“那你怎么擦屁股?”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袁季的样子一本正经。于是普云就自然而然地被唬住了。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

普云的家离袁季行乞的地方并不远。那个普云巷也是类似于袁季住的胡同那样的,集中了很多的平房的小巷。之所以叫普云巷,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个龙城非常著名的寺院,普云寺。很古老的庙宇,很旺的香火。不过这些都是袁季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之后,普云常常到袁季这里来玩一会儿,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总是隔三差五。直到有一天,袁季不得不离开了平时行乞的地点。那个时候他遗憾地想,也不知道当普云找不到他的时候,会不会失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一天,袁季遇上了几个过路的小流氓。他们往袁季的头上吐痰,往他的衣领里扔瓜子皮。然后拿走了袁季铁盒子里所有的硬币。袁季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他觉得这场煎熬总是会过去的,他们闹够了自然就走了。可是他们临走的时候踢翻了袁季的小椅子,看着袁季像个不倒翁那样在地上挣扎,几乎要打起转来,他们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然后他们走了,留下袁季一个人在地上挣扎着。那个时候,他觉得耳朵边上突然间一片澄明的寂然。整个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苍白和安静。他的小椅子近在咫尺,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坐起来,歪下去,坐起来,再歪下去,就是无法靠近它。小椅子似乎变成了死亡,看似是必然的终点,可是到达的过程真是辛苦并且毫无意义。那是袁季此生第一次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活在这世上。

那一天,是袁季生命中的转折点。因为他遇上了镜通法师。镜通法师带着几个徒弟,碰巧路过此地。看到了一身污垢,满脸擦伤的袁季。徒弟们把他扶起来,让他重新回到小椅子上。镜通法师对他笑了,镜通法师的笑容让他不知所措。镜通法师问袁季,愿不愿意到他们寺门口来乞讨。庙里人多,若是再有人来欺负袁季的话,总是有个照应。镜通法师说话的时候,眼睛里的平静就像他身上的红色袈裟一样温暖。他让袁季自惭形秽。袁季低头看了看自己,嗫嚅着说:“师父,我还是不去了。我,我长得像条虫子一样,我这么脏。”

镜通法师笑了:“这世上,谁不脏?”

简简单单,醍醐灌顶的六个字,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然后徒弟们搬着小椅子,把袁季一路抬到了他们的寺庙门口。袁季看到了,原来这里就是很多龙城人嘴里的普云寺。

普云寺的门口,绿树成荫。

从那以后,袁季就整日端坐在普云寺门口的绿荫下面了。每天,他都对每个进出寺庙的和尚说一句:“阿弥陀佛。”不知不觉间,当有人往他的铁盒子里放钱的时候,他就不再说“谢谢”,而改成说“阿弥陀佛。”袁季觉得,这两句话,都一样。

很多年后,《龙城晚报》上刊登过一篇文章,讲的就是普云寺门口的“残疾丐帮”。说是普云寺门口的一道固定风景,几个天天在普云寺门口乞讨的残疾人。但是这篇文章没有提到,袁季是这个残疾丐帮的第一人。当然,当然,这是后话。

最初来到普云寺门口乞讨的袁季,是寂寞的。终日只是一个人,闻着庙里飘出的香火的味道,那也是一种寂寞的气味。在这寂寥中,他开始想念普云。他怕自己再也见不到普云了。不过他转念一想,普云既然说过,她的家就在普云巷,那么就是在普云寺附近了。所以说,她现在离他其实非常近;所以说,他一定会碰到她的。这个念头让袁季安心。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开始了无比漫长的等待。岁月一点也不难熬。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无论等多久,他相信,她总是会出现的。不管是一周之后,还是一年之后,还是三年五年之后,对于袁季来说,根本就没有差别。

可是袁季没有等到普云,他等来了自己的哥哥。

哥哥到来的那一天,普云寺不知有场什么法事。一天一地诵经的声音,然后,哥哥就来了,踩着一地斑驳的树影。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哥哥了,自从哥哥知道左邻右舍都在默契地照顾着袁季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少在胡同里露面,直到踪迹全无。哥哥站定在袁季面前,蹲下,很久都没说话。袁季也没说话,他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

后来,哥哥终于开了口,说:“回头,我给你的小椅子装上四个轮子。这样人家送你来这里方便一点。”

袁季笑了,说:“好。”

然后他们回到了袁季的小屋,哥哥环顾着越来越破旧的四壁,问:“你知道不知道,这个胡同要拆了。”

袁季听说过这么一回事。大家说这个胡同拆掉之后,原来的全体街坊就要搬到一个离市中心远些的楼房里。按道理,袁季也可以分到一套两居室,五十几平米。他们会照顾袁季,把他安排在一楼。

袁季点头:“听说了。大家都要住楼房,可是就是远一点。”

哥哥说:“她怀孕了。”看着袁季迷惑的脸,补充了一句:“你嫂子。”

袁季说:“噢。”

哥哥说:“她原本已经有一个孩子了,现在再添上这个,我们那里也不够住了。你没去过我们那儿,我们是住在裁缝铺上面,就那么一小间。现在,现在既然分了房子,我,我就是来跟你商量的,咱们还是住到一块去,反正新房子有两间,你一个人也用不着。我们从此也能照顾你,你愿不愿意呢?”

袁季说:“行。”

哥哥愣住了。他没想到,原先认为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居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半晌,他结结巴巴地说:“居委会现在每个月能给你多少钱?够用吗?”

“不太够。”袁季有点不好意思,“够用的话,也不用上街去要了。”

哥哥说:“反正跟我们住,你不用再去要饭。”

袁季摇头:“不,还是照旧。你们只要每天把我送到普云寺门口就行,晚上再接我回来。”

哥哥说:“算了吧。你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地要饭,你让人家怎么看我。”

袁季说:“那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去住新房子。我去住你们的那个裁缝铺。反正我只能算半个人,用不了多大的地方。不过住到裁缝铺去就没有这些街坊了。你们必须得给我做饭,洗衣服,送我去普云寺。怎么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哥哥说:“我知道,我对不住你。”

袁季说:“没有。你也不容易。”

就这样,袁季的小椅子下面多了四个轮子。椅子的扶手上也系上了绳子。他的小椅子被改装成了一个雪橇。这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为袁季做的,唯一一件事情。

袁季住到裁缝铺的阁楼上去了。搬过去的第一晚,一只大老鼠带着四五只小老鼠排着纵队从屋子的一个墙角走到另一个墙角去。跟袁季擦肩而过的时候袁季想:“咱们现在是街坊了。”

其实袁季并不在乎自己住在什么地方。他自己也说不好从什么时候开始,普云寺门口的树阴才是他真正的家。虽然那里没有屋顶,没有墙,没有可以开关的门。可是那里让袁季安心。那里集结着袁季跟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他的营生,他的朋友,他的恩人,他认识的可以跟他闲聊解闷的人,他熟悉的气味,还有他的牵挂,统统聚集在普云寺门口那一小块树阴的下面。

有一天,袁季跟打扫寺庙门口的小和尚闲聊,他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起,他见过一个小姑娘,也叫普云,真是巧了。小和尚说,是住在普云巷的那个小姑娘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小和尚说,她的名字是我们方丈给起的。袁季于是知道了,他的朋友普云是个几年前被扔在普云寺门口的弃婴。镜通方丈于是给她起了这个名字。后来她被住在普云巷的一对夫妻收养了。最后小和尚说:“他们好像是搬走了。”袁季心里一惊:“搬到哪里去了?”小和尚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然后,很多年过去了。

这些年中,普云寺的门口慢慢聚集了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最开始来的是一个算命的瞎子,他是袁季的第一个同事。他非常热情地要帮袁季免费摸骨算命,袁季道着谢拒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没什么好算的。后来,又来了只有一条腿的人和脊背弯曲得像骆驼的人。他们和袁季一样,都是乞丐。这下有人陪袁季聊天说话了。其实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是这群残缺不全的人的中心。他不倒翁一样的身体和沉静的脸庞,就像块磁石一样,让瞎子、瘸腿、驼背都愉快地和他团结在一起,状如兄弟。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年末。为了迎接一个新千年的到来,那几天,龙城的夜空中总是蒸腾着绚烂的烟花。袁季固然对新千年没有任何的概念,但是他依然是欣喜的,他知道无论如何,这是个喜庆的时候。特别是,有一天中午,一个推着自己的炉子在普云寺门口卖烤红薯的小贩给了袁季一个又大又软,烤得恰到好处的红薯。他说:我没有钱,只能给你这个,要过阳历年了,图个吉利。这个红薯让袁季维持了整整一天的好心情。

那天晚上,袁季在普云寺门口待到很晚。瞎子,瘸子,驼背他们都走了。普云寺的门也关了。可是哥哥一直都没有来接袁季。大概是因为年底裁缝铺的生意太忙了,哥哥忘记了。小和尚说:师傅交代过,实在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睡寺里。袁季慌忙地道谢,说:“我再等等看。”

夜深了,万籁俱寂。袁季觉得很冷。这个时候,清冷的路面上传来了一阵高跟鞋玲珑的声音,一张脸从惨白的路灯下面浮出黑夜的水面。袁季看清了,那是普云。

多少年过去了,袁季不知道。虽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是从她那张长大了的脸上,袁季才惊慌地发现,岁月如梭。

她完全地出落成了一个女人。浓妆艳抹,短短的皮裙,长长的靴子。头发染成了麦穗的颜色,松松垮垮地绾在后面。一脸憔悴的气息,但是她的眼睛其实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清澈的。突然间,袁季觉得害怕了。他害怕她会像个路人那样走过去,可是他更害怕她把他认出来。

“是你?”普云终于发现了他,她犹疑地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他,这个简单的表情漾起了她满身的风情,“真没想到会遇上你。”她笑了。

袁季想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可是没有说出口。他只是说:“这么巧。”

普云蹲下来,两手拢着她的皮裙,她的两个美好的膝盖离他这样近。普云说:“这么多年你一直在要饭啊?”

袁季点头。普云也点头:“苦了你了。”她轻轻地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才五岁。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

“这么说,是十二年。”袁季不敢相信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对的。十二年。”普云的脸上风情万种,她说到底不是个寻常女子,就像多年前,她根本不是一个寻常的小姑娘。

“你还记得吗?”袁季说,“你最开始的时候,以为我在卖钱。”

“记得。”普云点头,“你现在还是在卖钱,可是我,我在卖身。”

“大家都不容易。”袁季平淡地微笑。

“跟你说话真好。”普云伸出手,像拍小狗那样拍拍他的脑袋,“我什么都可以说。你什么都见过了,你什么都看得惯。”

“客气了。”袁季有些羞涩,“我最多只能算是半个人。人家都看不惯我。我还有什么是看不惯的。”

普云孩子气地仰望着灰蓝色的夜空,她呵出的长长的白气在寂静的街道上都是漂亮的。普云说:“你不冷吗?我又冷又饿。”接着她就看见了袁季放在铁盒子的盒盖上的烤红薯,她惊喜地说:“你有这么好的东西呀。怎么不早说。”

“你拿去吃。你尽管拿去吃。”袁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激动跟心急,他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他说:“可惜了,真糟糕,都冰凉了。”

“我们一起吃好不好?”普云瞪大了眼睛,“我住的地方离这儿很近,你跟我回去,我把它烤热了,我们来分。”然后她甩了甩头,自我解嘲地说:“我真是没救了。我居然和乞丐抢吃的。”

袁季用力地说:“好。”

一九九九年年末,凌晨的普云巷不再是白日里那个堆着一排排火柴盒一样的房子的陋巷。它那么光滑,平坦,一望无际,跟没有尽头的天宇相连。普云拉着小椅子的绳子,带着袁季在黑夜的普云巷里欢乐地奔跑。袁季觉得有点害怕,他从来没有试过这么快速的移动。耳边只剩下了四个小轮子吱吱嘎嘎的声响,还有普云靴子的清脆的声音。她一边跑,一边笑。她其实一直都是当年那个五岁的孩子。袁季在这疾速地滑翔中闭上了眼睛。他想,原来天上的鸟的滋味不怎么好受。

普云的家就和袁季的裁缝铺一样狭窄破旧。这个房子跟她那身绚丽的衣服一点都不搭调。她把冰凉的手贴在脸颊上暖暖,嫣然一笑,然后生上了炉子。一九九九年的龙城,已经没有多少人生蜂窝煤的炉子了。可是这样的炉子有个好处,就是可以烤出来非常香的红薯。普云一边生火,一边跟袁季絮叨,就好像袁季是常常来这里做客的。

“好啦。”普云把热好的红薯一分为二,把红彤彤的半截举到袁季嘴边,“趁热吃,多香呀。”

“不,不。”袁季几乎是惊慌失措了,“你先吃你的那半。不用管我。我自己能吃的。我可以。”

“少啰唆。”普云瞪圆了眼睛,“你连手都没有,你怎么吃?我替你拿着,赶紧吃完。不然我的那半就要凉了。”

袁季只好听她的,狼吞虎咽地开始吃她白皙的手擎着的红薯。耳边,她细声细气地说:“哎呀,又没人跟你抢。等一下,你要把皮也吃到肚子里去了,我替你把皮去掉。你怎么这么笨,你咬了我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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