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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先生讲鬼故事大全 不少于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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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书先生伟人的故事***不少于1000字八年级下册作文《致马尔克斯先生》

“你听说了吗?我们村里来了个说书先生。”

算命先生见一群市井无赖喝酒,大惊失色道 为何皇帝王侯都在此

“看那穷酸落魄样,一看就不是显贵人家,不过样子到还算俊俏。”

村里人你一言我一语把这事传开了。

每天重复的活着,来个说书先生这事倒还算新鲜。说书先生不讲水浒,也不说三国,只讲故事,这就有点“不务正业”了。

他很怪,每到一个地方就讲一个故事,讲完就走。

说书先生在晚上讲故事,有故事没酒怎么行呢?于是就立了一个规矩,听故事的人要自带一壶酒。每次讲故事,他都会带着一只白白净净的兔子,兔子怕生,似乎只对说书先生亲近。

几只萤火虫从高处落下来,似乎是从月亮上来的,星星倔强的眨着眼,即使今天不是主角,也没有退场,村口人满为患,好不热闹。

说书先生开始讲故事了,故事很普通,就是单纯的兔妖翠儿爱上了一个书生百晓笙的爱情故事,这好像是近几天火起来的故事,村里大部分人都听过的。可是在说书先生的描述下,尤为真切,好像亲身经历过,有些人听的热泪盈眶。

众人举杯痛饮,沉浸在故事当中,忘记了时间,迷失了自我。

月亮微醺,有些恍惚,天一下子就暗了下来,远处有个人影,若隐若现,看着村口这边。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说书先生眼里闪着泪花,抱着拳,弓着腰,“时间不早了,大家回去休息吧,明天再来吧。”

故事已经接近高潮,之后的剧情大家是知道的,最后翠儿和百晓笙长相厮守了,可是还是好多人露出遗憾的神情,只能悻悻离去。

说书先生捧着兔子,步履蹒跚的走着,一到家看到床,便倒头睡去,连衣服也没拖,也许是醉了。

不久后,又开始了那个无法走出的梦。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在一条林间小道上走着,一只兔子趴在路中间安详的吃着草,一条大蛇对其张开了血盆大口,兔子显然没有察觉到危险,书生以最快的速度捡起一根枯木棍朝蛇的七寸扑去,大蛇被赶跑了,书生笑着摸了一下兔子的头“小家伙,要小心呢!”

书生准备离去,兔子竟幻化成了人形,一个身材高挑纤细,眉清目秀的美人儿,说是仙女下凡也不为过。

“谢谢你,救了我。”女子半天挤出几个字。书生嘴巴张得老大“你,你是妖精?”“放心啦!我可是个好妖精。”女子一脸人畜无害的解释道。“可是坏妖精也不会告诉我,它是个坏妖精啊!”书生撇着小嘴。“你!你!”女子脸色通红,过了好久才恢复正常。两人沉默了许久,一个望着天空的西边,一个望着东边。

“娘亲说被人救了性命,就要以身相许,可是以身相许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说你要当牛做马服侍我一辈子。”

“呃……是这个意思吗。”

“对了,你叫什么啊?”

“你叫我翠儿吧!你呢?”

“我姓百,名晓笙。”

“哦,那我以后叫你晓笙哥哥吧。”

“你来人类的地盘干什么呢?”

“娘亲病了,我来找药。”

“你多大啊?”

“我还小,今年四百岁了。”

“啊!这,这都可以当我太太太太奶奶了。”

两个人并肩走着,手不小心碰到了一起,翠儿握住晓笙的手,心中想着“这就是体温吗?好奇妙的感觉!”突然翠儿的身体若隐若现,有些虚无。晓笙担心的问:“翠儿,翠儿你怎么了?”“我道行太浅,只能幻化成人形几个小时。”翠儿虚弱的回答。接着便变回了一只兔子。

之后一妖一人便多次在这林子里的幽会,日久生情。不久后,晓笙找了一片隐秘的竹林,建了一间房子,便把翠儿带回了家,他不敢告诉父母,毕竟翠儿是妖。即使相处了那么久,对于翠儿是妖这事还是心存芥蒂,是人形还好,变回兔子后,晓笙就感到不适应了。不知怎么了晓笙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天天咳嗽。

风轻轻走过竹林,带着几片竹叶,在空中打着圈儿。一个和尚背靠着竹子,双手合十,似睡非睡。“我看施主印堂发黑,定是被什么妖物缠上了,贫僧法号空明,可为施主解惑。”空明热情的说道。“你就是那个光明寺那个被人人称颂空明大师吗?”晓笙眼里冒着光。空明答道:“正是贫僧。”“我遇到的是一只好妖,您可知有什么方法,可以帮助道行较浅的妖精,延长变成人形的时间吗?”晓笙问道。“这有点难,不过贫僧倒有方法,他日你来光明寺寻我便可。”晓笙邀请空明大师到竹林小亭中饮茶,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涌上心头,一见如故,交谈甚欢。空明赠了一把匕首给他,说可驱邪,护他周全。天色不早了,两人道别,晓笙也回了家。

家里一个面容可怖的女子,嘴角流着血,拿着菜刀,晓笙吓得一身冷汗,晃了晃脑袋,那个天仙般的翠儿正在杀鸡。“你怎么了?”翠儿看见晓笙脸色不好便问。“没事,没事。”晓笙脸色苍白回答道,接着便回了房间。晓笙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决定明天就去光明寺。

到了光明寺,光明寺飘在云层之中,有些飘渺,晓笙用门环敲了敲,一个扫地小僧开了门。“施主请问何事?”扫地小僧一边扫地一边问。晓笙有礼貌的答:“我找空明大师。”小僧用手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个房间。晓笙先敲了一下门,见没反应,他感觉情况不对,推门而入,空明嘴角渗着血,一个凶狠的怪物正掐着他的脖子。晓笙掏出了腰间的那边匕首,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怪物的身后,捅了一刀,怪物本能反应朝他打了一掌。

晓笙瘫坐在地上,头脑清醒了许多,见翠儿趴在地上,背上插着自己的匕首,瞬间明白了发生了什么。

“哈哈,小子你第二次中我的幻术了。”空明虚弱的狂笑。“难道说……可是为什么啊?”晓笙表示不解。“为什么,呵呵,我要她的妖丹,这样我就可以摆脱这个身体,羽化登仙了。”空明咳嗽着说。

翠儿慢慢的爬了起来,“翠儿你怎么样了?都怪我听了这妖僧的话,害了你。”晓笙满脸担心。“别担心,晓笙哥哥,别忘了,我是妖,好在匕首没伤到要害。”翠儿忍着痛,拔出了匕首,妖力捂着伤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你倒是没事,可你那小白脸被你打了一掌,命还会长吗?”空明神情凶狠。确实,翠儿的那一掌已经把晓笙的五脏六腑拍碎了。

见晓笙要倒下了,翠儿冲过去,晓笙倒在翠儿怀中。“若有来生,我一定光明正大……娶你。”晓笙奄奄一息。“这个誓言可能要提前实现了咯。”翠儿祭出了一颗青绿色的妖丹。见翠儿要舍弃修为救他,空明满脸不高兴道:“为了区区数十年寿命的凡人,舍弃百年道行,真的值吗?”“没有什么值不值,因为我爱他。”翠儿淡淡一笑。一会儿,晓笙奇迹般的好起来了。翠儿的人形态渐渐消失,她挥着手,浅浅的笑。“翠儿,翠儿……”晓笙泪流满面,翠儿变回兔子。“可恶,我快不行了,也绝不会让你好过,我废尽毕生修为,对你施以最恶毒的诅咒,让你手刃爱人这一幕每天都能看见。”空明邪魅一笑。

兔子趴在晓笙身边,舔了舔晓笙脸上的泪痕,眼里闪着绿光,又立刻消失了。晓笙从梦中准时醒来,点了灯,一阵剧烈的咳嗽,那手帕捂着,竟有大量的血。晓笙指尖滑过着兔子柔顺的毛发“本来想通过灌醉自己来逃避的,看来不行啊,日子也不多了,幸好有你陪在我身边啊!”兔子眼眶有些湿润。

突然一道人影闪了进来,借着昏暗的灯光,看清此人正是空明。“离它远点,它会吸食你的阳寿。”空明满脸焦急。兔子也变回了翠儿的模样。

“你们不是……”晓笙满脸疑惑。“来不及解释了,之前你在光明寺所见到的情景,是我答应和兔妖演的一场戏,总之你离她远点,我跟踪你几天了,发现她每天在你睡觉的时候吸食你的阳寿。”空明以之前从未有过的严肃表情说。

好在空明道行不浅,沉得住气,没立刻动手,两人听了翠儿的解释。原来翠儿的母亲病重,时日不多,她查找各种妖籍,发现有种丹药可治,不过练它要耗费五百年的道行,她可以等,可母亲的病等不得,又闻妖族有一秘法,只要用此法吸食真心实意对她的人十年阳寿,便可提升百年道行。

她以为晓笙也可以像她们妖族那样活数百年,便想让晓笙真心爱上她,吸食他十年寿命,之后任凭他处置,她不知道真心实意是什么意思,应该是两人关系和影子一般亲近吧,相处一段时间后,她偷偷用秘法吸食了晓笙的阳寿,发现没有什么效果,后来感觉到两人关系越来越不自然,便找光明寺德高望重的空明大师寻求方法,他认为两人只要经历过生离死别,关系就会更近一步,他出了一个主意——两人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我答应了。

“近几天,我变成兔子陪在你身边,又用秘法吸食了你的阳寿,发现果然有效,可得知你们人类顶多活不过数十年,我下不去手了,你中了空明大师幻术,每天梦见杀我的一幕,你在夜里流泪,我的心很痛,我后悔了,不惜伤及自己的本源之力把寿元还给你,原来我真的爱上了你,决定明天就去找空明大师让你不再做这个梦,并向你解释这件事,如果你不原谅,我愿意死。”这个单纯的翠儿脸色竟有些苍白。

空明知道翠儿的话不假,刚才在远处灯光昏暗看不清,现在近看晓笙的的脸色红润了许多,那手帕上的是黑血,还有很多杂质。

“傻丫头,我怎么舍得让你死呢,别说十年寿命,就算命给你都行,来吧,别让丈母娘等急了。”晓笙乐呵呵的。

“你们两个就别秀恩爱了,罢了,罢了,你这小妖修炼道行也不容易,这区区五百年道行就由贫僧给吧,我再去找下一颗妖丹。”空明满脸无奈。

“话说空明大师要妖丹干嘛呀?”晓笙和翠儿都很好奇。空明解释道:“我得了绝症,要一百颗妖丹,我就能摆脱凡胎。”

三人迅速前往妖界,空明用五百年道行练了丹,吃了丹药,翠儿的母亲迅速恢复过来。“你要是想感谢我的话,他日来光明寺,陪贫僧聊聊天,和尚无聊啊!”这是空明回寺之前说的话。

那日,残阳如血,大雁纷飞。晓笙去了光明寺,走到寺门口,正欲敲门,“空明大师,空明大师”扫地小僧悲痛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晓笙冲到空明的房间门口,推开门,空明盘膝而坐,双手合十,似睡非睡,脸上挂着还未消融的笑,俨然一尊佛。晓笙知道,空明大师圆寂了。旁边的桌子上有一封信,字迹未干。

信中写道:我曾二十岁出家,有幸拜于灵隐寺高僧门下,三十余岁学有所成,大彻大悟,欲以凡人之躯,普度众生。那年大旱,有一高官找我寻求方法,我大喜,以为遇上清正廉洁的好官,我设法求雨,灾情渐渐有了好转,后来粮食税收提高了百分之五十……有一农人找我,妻子病重,我前往蓬莱仙岛求得仙药,谁知农人自己把药吞了,跑了,妻子尸体在床上,许久无人收尸……我想,当今的世道,要么洁身自好,要么被同化。

又过了许久,我得了怪病,道行下降飞快,我不甘心,前往佛门禁地,找到一个方法——吞食一百颗百年妖丹,就可以摆摊凡躯。

我迫不及待吃下了第一颗,已经无法回头,接着我用各种手段诱杀百年妖精,直取妖丹,很快我就收集到了九十九颗了,有好的也有坏的,我没时间顾及这么多了。这时我的双手已沾满鲜血,我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可是,人啊!或许真正面对死亡时,才会感到害怕吧。为了活下去,别无他法。

正为第一百颗发愁时,天不亡我,翠儿找我帮忙,我给她出了主意,本打算在她祭出妖丹的时候,我直接把妖丹取了,成仙了或许就不需要考虑以前的事了吧。可是那时我竟然能感受到你的心很痛,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我便没有下手,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翠儿的,我也发现了她偷偷吸食你的阳寿,我认为妖是有妖性的,我一直等机会,等翠儿暴露妖性,到时候名正言顺,你或许就不会那么伤心了。

眼看时机到了,可翠儿单纯,也不像以前那些妖精一样自私,我下不去手了。我知道我时间不多了,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我已经没有时间寻找下一颗百年妖丹了。

其实,你一出生,师傅就算到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劫,果不其然,不久我便得了怪病。我想过杀你,不过你身上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看到你,就像看到影子一样,我感觉你我之间有某种联系。近几天我终于找到了答案,给翠儿母亲练完丹,我回光明寺看了轮回镜,发现我是你的前世,你是我的今生。原来我和翠儿是爱人,我为了清心寡欲的修炼,自己封锁了一段记忆,也消去了她对我的记忆,彼此成了陌路人。上一世我负了她,出了家,我渡天下人,却唯独没渡她,却又差点要逆天改命杀了她,我活得太自私了,好在最后没酿成大错,这一世你要好好照顾好她……

信完,随着空明的肉身一起消散,空明化成了一颗舍利,飞向空中,越来越高,消失不见。

司马优好故事

枣园是毛主席在延安的住所,张思德在这里全心全意站岗放哨。每次毛主席外出开会,他总是提前把枪擦得亮亮的,提着水壶早早等在车边。“福特”牌轿车车身宽大,可以乘坐10个人,车后还有一个专供警卫人员站立的踏板。为了安全,每次外出,张思德都站在踏板上。有一次,毛主席拍着张思德的肩膀说:“小张,以后别站这儿,就坐车里,外面有危险的!”

2、乘坐美式吉普进入北平

1949年3月,中共中央由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向北平(今北京)迁移时,毛主席坐的是从国民党军队手中缴获的美式军用吉普车。毛主席坐着吉普车进入北平,并且乘坐它在西苑机场检阅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受阅部队。

这种吉普车用今天的眼光看,会觉得非常简陋,几乎没有什么和行驶无关的零件和装饰:见棱见角的车身,所有的外观线条尽量取直,车辆的离地间隙大,车辆的高度又很低,驾驶者端坐在座椅上,高高在上地驾驶车辆,用美国大兵的话说“就像坐在家门口最高一级木台阶上一样”。该车连门都没有,只是在通常该装门的地方开了一个缺口。方向盘看上去极简陋,四根辐条就是铁圆条,仪表也只有最必要的。刮雨器是手动的,有一个手摇的曲柄,边开车边用一只手摇动曲柄刮水。前桥前突,从侧面看,前轮在车辆的最前端,车身也很短,后排的乘员显得比较局促,乘坐舒适性很差。可折叠的车篷只能象征性地遮风蔽雨……可是,这种简陋的汽车当时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已经是一件很“奢侈”的用品了。

图为前苏联斯大林汽车制造厂于40年代生产的专供中央领导人乘座的高级防弹轿吉斯110,此车是1950年斯大林送给毛主席的三部吉斯110中的一部,目前此车才行驶了4万公里

3、斯大林馈赠防弹“吉斯”

毛主席拥有专车还是在建国后,这辆车目前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一层中央大厅陈列着。在毛主席进入北平后,他乘坐美式吉普车检阅部队的照片被斯大林看到,他马上批示有关部门,将当时苏联制造的最先进的“吉斯-0”、“吉斯-5”等一批高级轿车赠送给中国领导人。所以,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几位主要领导人:毛泽东主席、朱德委员长、周恩来总理乘坐的都是苏联产的“吉斯”防弹保险轿车。这种车有8个缸,耗油量相当大。

毛泽东的专车是一辆黑色防弹“吉斯”,这辆车1950年毛泽东访问苏联期间坐过,回国后,斯大林把它送给了毛泽东。1971年9月,毛泽东南巡时,洞悉不测,返抵北京丰台后,正是这辆“吉斯”载着他一路平安地回到万寿路住所。这辆车是跟随毛主席时间最长的专车,可是,有谁会相信,毛主席乘坐的这辆高级轿车内竟然没有空调设备!

毛主席身高体胖,尤其爱出汗。一到夏天,车里如蒸笼一样,为保证安全,车窗不能随意打开,为降低车内温度,只好在车子前排与后座的间隙,放上一个盛冰块的盆子,以此调节车内温度。毛主席从没有对这种土办法感到不满,或提出什么要求。车内的冰盆就这样伴随他度过了十几个炎炎夏日,直到1966年,首批中国自产的20辆“大红旗”轿车才替换了中央领导人乘坐的苏联车。

故事:韶山出了个毛泽东

一代伟人毛泽东于1893年12月26日出生在湖南省湘潭县韶山冲的上屋场。

韶山冲是个美丽的地方,群山怀抱,绿树翠竹;在一片松竹掩映的斜坡上,建有一座凹形的房屋,这种房屋当地称作"一担柴"式民居。房屋的墙都是用土砖砌的,一多半盖着青瓦,另一小半盖着稻草。毛泽东就出生在那青瓦屋里。这里叫上屋场。毛泽东的家门口有两个池塘,是夏天游泳的好地方。

毛泽东的父亲叫毛顺生。毛顺生只读过两年书,17岁就当家理事,但继承的却是一大笔欠债,不得已去当了几年兵,回来以后在家务农。他聪明能干,善于经商,还作粮食和猪牛生意,很快就还清了债,赎回了15亩稻田,日子越过越好。

毛泽东的母亲叫文七妹,娘家离韶山冲只10几里地,与韶山冲只隔着一座云盘山,在湘乡县的四都唐家坨。文七妹中等身材,长得清秀,圆脸庞,宽前额,聪慧又善良,勤劳又俭朴,乐于助人,每逢灾荒之年,常接济穷人,深得乡亲们的赞誉。

毛泽东出生以后,父母非常高兴,满月的时候做"三朝酒",专门请一位有学问的老先生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毛泽东",字润之。毛泽东满月以后,母亲文七妹把他带到了外婆家。外婆非常疼爱这个外孙。就请算命先生给外孙测了八字,说要平安长大成人,必须拜一个长寿的干娘。谁长寿呢?外婆认为后山那块两丈多高的石头最长寿。于是,选了个黄道吉日置办了香烛酒醴,把毛泽东抱到那块大石头前面,让他作了个揖,拜这块大石头为"干娘",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石三",按当地的习惯就叫他"石三伢子"。外婆舍不得外孙,毛泽东就留在外婆家,一直到4岁。

毛泽东从小就聪明,人们都夸他长大了一定有出息,是个天才。

那是石三伢子4岁的时候。过年了,外婆给他穿了一身新衣服,头上戴着一顶红风帽,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有一个白胡子老头,喜欢跟孩子们逗着玩。他故意板着脸,翘起白胡子,吓唬小孩子们,说:"不许你们在这儿玩,我要割掉你们的耳朵?quot;

小朋友们一听,都吓得跑掉了,只有石三伢子站在那儿不动。白胡子老头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跑呢?你不怕我割耳朵?"石三伢子一点都不害怕他,反而问道:"老阿公!你为什么要割我的耳朵呢?"

白胡子老头觉得这个孩子挺有意思,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割下你的耳朵做下酒菜!"

石三伢子一点也不害怕,也一本正经地说:"一个人做事要讲道理。老阿公,你讲不讲道理?你如果有道理,我的耳朵就给你吃;你要是没道理,我就扯掉你的胡子。"

石三伢子边说边笑咪咪地望着白胡子老头,还把红风帽子的扣解开,把耳朵露在外面。

白胡子老头大吃一惊,心想:一个4岁的孩子就有这样的胆量和聪明,真是少见。

毛泽东在外婆家住的时候,他的八舅开了一个家馆教孩子们读书。4岁的石三伢子跟着去当"旁听生"。几个弟兄背书的时候,因为他们平时贪玩,一个个都憋得满头大汗,脸涨得通红,谁也背不下来。这时候,小小的石三伢子站起来,说:"八舅,让我背吧!"八舅惊奇地说:"你能背吗?""我能背下来,不信,你听!"石三伢子从容地"赵钱孙李,周武郑王…"一气背了下来,一个字不错。外婆听说这件事以后,高兴地说:"石三伢子真是聪明,怕是天上的文曲星下了凡!"

石三伢子6岁就开始跟着大人干活。他常和几个小伙伴去放牛。小孩子贪玩,玩高兴了,就忘牛,不是让牛吃了人家的禾苗,就是牛吃不饱。怎么才能又让牛吃得饱,又玩得好呢?石三伢子想了一个好办法:把小伙伴们组织起来,一伙人放牛,一伙人采野果子,割青草。然后,把牛拴起来,让它们吃割来的青草,小伙伴们就可以做游戏,讲故事。

一次"胜利的罢工"

石三伢子在10岁的时候,为了反抗父亲和老师,曾经离家逃学。32年以后,1936年的秋天,毛泽东在陕北一个窑洞里接见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时,曾经有趣地把那次离家逃学称作"胜利罢工"。

这是怎么回事呢?

石三伢子家门口有两口池塘,有一位叫邹春培的老先生在池塘的南岸开了一个私塾,私塾建的像一个祠堂,青砖灰瓦,四个屋角上都有一个高高的风火垛子,蛮气派。私塾办在了厢房的楼上,只有七、八张桌子。

这一年是1900年,石三伢子满17岁。毛顺生把儿子从唐家坨接回家,准备送石三伢子去私塾念书。

石三伢子到了私塾见过邹先生,就对着孔夫子的牌位磕了3个头,就算拜了师。

邹春培老先生对孩子有名的严厉,经常打手板、打屁股、揪耳朵、罚站、罚跪。那时候的老师都信奉"不打不骂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好人"。可是,石三伢子因为聪明好学,从来没有挨过板子。

邹老先生挺喜欢石三伢子,可是,不喜欢他的倔劲。你看别的孩子,总是大声的朗读,声音一个比一个高。可是,石三伢子念书,总是不出声,邹老先生以为他不好好学。可是,让他背书的时候,他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一天上课的时候,邹先生让石三伢子背书,按规矩,背书要站起来。可石三伢子说什么也不站起来,就要坐着背。他说:"先生坐着,我也坐着!"邹老先生拿他没办法。

1904年夏天,石三伢子10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

这一天,邹老先生要去吃生日酒,让学生们自己念书。

七八个学生坐在屋里,念着念着不耐烦了。正是三伏天,热得不行,坐在木楼上就像在蒸笼里。有人提议到树林里捉斑鸠,还有人提议到稻田里捉泥鳅,而石三伢子提议到池塘里去洗澡,又凉快,又可以学游泳。大家听了都赞成。几个孩子脱光衣服跳进了池塘。有会水的,不一会儿就游到了池塘中间,不会水的,就在池塘边洗澡。天气很热,孩子们在水里越玩越高兴。

就在几个孩子在池塘里玩得高兴的时候,邹老先生吃酒回来了。他看到学生们在池塘里玩水,非常生气。

几个学生被叫到了屋里在孔夫子像前罚跪,混身水淋淋的吓得战战兢兢。石三伢子偏偏不跪,说:"洗澡是我带的头,要打就打我吧!"

邹老先生气得火冒三丈,举起二指宽的竹篾片就要打,石三伢子一转身跑下了楼。邹老生气得混身发抖,追下了楼,学生们也跟着跑下了楼。

邹老先生一口气跑到了毛家。毛顺生正在和雇工们一起舂米,见邹老生气呼呼地跑来,不知怎么回事。邹老先生喘着气,大声地对毛顺生嚷道:"你们家石三伢子不得了啦,我教不了了!"毛顺生历来家教很严,一听儿子在私塾不好好学,带头闹事,气得大声说道:"这还了得!"他抓起一根楠竹丫子,和邹老先生一块跑到私塾,不管三七二十一,举起楠竹丫子向石三伢子抽去。石三伢子一躲,回头就跑,毛顺生哪里追得上他,急得直跺脚,骂道:"畜生!你往哪跑!看我不打死你这没王法的东西!"

石三伢子知道,父亲的脾气比邹老先生还暴躁,他不敢回家。这时候,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一顿打,连母亲也劝不住。

石三伢子拼命地跑,决定不回家了。

石三伢子跑了出来,可是,到哪儿去呢?

他想去外婆家,一想不行,父亲肯定会找到他。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他想如今皇帝废除科举,省城长沙、湘潭都有洋学堂,洋学堂里不读四书五经,不打板子,何不去看看。想着想着,就决定去湘潭,看一看洋学堂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石三伢子不停地走着,当空日头照着热得直流汗,也没有戴草帽,也没穿草鞋,光着脚板在发烫的碎石路上奔跑。两只脚烫得又疼又痒,一瘸一拐的,真不好受。

石三伢子不声不响地走着,也不敢问路,怕人家知道他是逃学出来的。他走了三天,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只看见崇山峻岭,青翠的松树和竹林,稀稀落落的房屋。和上屋场的一样,哪里是湘潭呢?

三天了,幸好一些好心的阿婆和大婶们给他饭吃,留他过夜。可是,什么时候能到湘潭呢?

这一天,石三伢子又奔跑了一天,眼看天就要黑了。太阳落山了,晚霞散尽,天空出现了几颗星星,很快天边也挂上了一轮峨嵋月,远处,一只猫头鹰咕咕地叫着,他有点着急了。上哪儿去过夜呢?

正在石三伢子着急的时候,他在拐弯的地方隐隐约约看到一个人影。他壮了壮胆子走上前去,一看是位老爷爷,推着一辆装满木柴的木轮车,车轮子陷在一个坑里。老爷爷怎么用力车子也上不来,累得直喘粗气。

石三伢子跑过去,说:"老爷爷,我帮你推车吧!"老爷爷一看,是个孩子,说:"看你像个念书的,你有力气推车吗?""老爷爷,你喊号子吧,试试看!"

石三伢子双手抓住木轮车前面的横梁,用劲拉着车。老爷爷喊起韶山冲的号子,终于把车拉了出来。

老爷爷十分感谢石三伢子,笑咪咪地向他,为什么天这么晚了还赶路。石三伢子一五一十说了原由。老爷爷听了哈哈大笑,告诉他,你走了三天三夜也没走出韶山冲。这儿离你们家只有8里路,老爷爷说着一指:"你看,那不是韶峰吗?"

石三伢子借着月光一看,前面果然是一道藏青色的波浪形山谷,那最高的山峰像一把钝刀直指天空。那不就是韶峰吗?

石三伢子帮助老爷爷把木柴推回了家,在老爷爷家里美美睡了一宿。

天亮了,太阳升起。老爷爷慈祥地说:"你快回家吧,你们家里到处在找你。"石三伢子说:"我不能回去,回到家里父亲会打我的!"老爷爷说:"不会的,你父亲已经托人带了话,只要你回家就不再打你,邹老先生也说,只要你发奋读书,以前的事就不再提了。"

老爷爷还耐心地劝石三伢子:"快回家吧!你才10岁年纪,翅膀还没长硬,是飞不出韶山的!"

石三伢子回到了家里,父亲真的没再打他。父亲和邹老先生对他的态度都温和了许多。

这就是毛泽东10岁的时候逃学的故事,他自己后来称为"一次胜利的罢工"。

不爱经书爱"杂书"

石三伢子跟邹春培老先生读了两年半私塾,为以后学习古文打了基础,毛泽东还是非常感激邹老先生的。湖南解放后,毛泽东曾打听邹老先生的下落,可惜邹老先生已经离开人世。1952年,毛泽东曾接邹老先生的儿子邹普勋在中南海住了一个多月。毛泽东与邹普勋还记起一块洗澡的故事,两人不禁哈哈大笑。

1904年秋天,毛泽东转到关公桥私塾学了半年,老师是周少希。1906年秋天,毛泽东又到井湾里私塾,老师叫毛宇居,又叫毛泽启。

毛宇居是毛泽东的族兄;毛宇居比毛泽东大12岁,写的一笔好字,做得一手好文章。

这时毛泽东是13岁的翩翩少年,先后读了4年私塾;对"四书"、"五经"已经不爱读了。

毛泽东从同窗好友那里借来一本《水浒全传》,梁山泊好汉们造反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他。上课的时候怕老师发现,毛泽东便把《水浒全传》上面放一本《论语》,当老师走过来的时候,就装作认真读经书的样子,老师走开以后,他打开小说,用这种办法,他找来好几本小说看,许多同学也都仿效,班里出现了读小说风。

时间长了,周宇居终于发现学生上课都在看小说,很是头疼,禁止吧,也不好办,把小说都没收,狠狠处罚这些学生,罚跪、罚站、打屁股。都是十三四岁的少年,这样做也不妥。他知道石三伢子逃学的事,如今再打他一顿,他还不闹个天翻地覆?于是,毛宇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看见。只是每天给石三伢子多点两页书,他自然没时间再多读小说。

开始背书。毛宇居首先喊道:"毛泽东:背书!"

石三伢子知道老师会来这一手,早有准备,站起来,挺起胸膛,滔滔不绝地一会把书背了下来。屋子里静悄悄,毛宇居也出乎意料,听得出了神。心想:到底聪明过人,过目不忘,将来要成大器。

毛泽东虽不爱读经书,却对老师毛宇居非常敬重。全国解放后,他还与毛宇居多有来往。1959年6月25日,毛泽东回到阔别32年的家乡,用自己的稿费置办了七桌酒席宴请家乡父老,毛宇居也在被请之列。毛泽东亲自向毛宇居敬酒,毛宇居慌忙站起,说:"主席敬酒,岂敢岂敢!"毛泽东爽朗一笑,大声说道:"敬老尊贤,应该,应该!"

毛泽东后来从毛宇居那里回到了家,父亲毛顺生就让他在家里作田。毛顺生非常能干,已有22亩田,还兼作生意,人手不够,毛泽东回来不正好吗?

毛泽东从小没少干农活,可是,总忘不了读书。一天劳动下来,本已很累,但每天晚上,毛泽东总是点上桐油灯看起了小说。一本《西游记》一打开,总放不下,满脑子里都是一群猴子跳来跳去。

毛顺生发现毛泽东的屋里半夜还有灯光,就“早点睡吧!一盏桐油要好几铜板呢!”毛泽东舍不得放下小说,就用被单把窗户档上,不让灯光漏出去。

毛泽东白天干农活,晚上看书,半耕半读,两年中读了十几本小说。他自己没钱买书,就跟亲戚朋友借着看。他非常喜欢那些爱国的有本事的人物,像李逵、鲁智深、武松、岳飞,诸葛亮、孙悟空……,特别痛恨那些奸臣,像秦桧,蔡京、高俅等人。他还发现一个问题,那些小说中,主要的角色都是王公、贵族、官吏、公子哥,为什么没有受苦的人,没有农夫工匠呢?他希望,有一天农夫工匠成为小说里的主人公,把农夫工臣们写成英雄豪杰。

《百年孤独》在“新概念”选手中颇受欢迎,因此我对它一直有着好奇的渴望和虔诚的心态。带着不成熟的理解和不内涵的见解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像是看着六代人扎扎实实地生活,却始终离不开孤独。

或许命中注定吧,尽管在“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这两个名字的循环中家族看似会繁衍下去,尽管吉普赛人、***、战争、火车和香蕉种植园的到来曾一度让这个宁静落后的村庄变得繁荣喧闹,但整个家族还是逃脱不了“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的命运。

是文明促成了孤独吗?还是人的内心本来就属于孤独?

“怎么时间老是在打转转啊?”乌苏拉说道。或许这个家族乃至整个寰宇都是沿着一个无边无际的圆圈运行的吧,所以人类才注定孤独,注定看见繁荣昌盛也只是看见了美丽化作的泡影。

在我看来,孤独的人大抵两种:自负与自卑。

自负的人通常有自负的才华。他们超出常人而用慧眼看世界,理解层次不同,交流自然成障碍。于是他们干脆自行研究,不理会众人,似乎形成了至极的境界而求新的突破,领悟常人所不能领悟的玄妙。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傲。而先驱大多是在这样不能被人理解的状态下产生的。就像布恩地亚是因为过早地知晓了家族的命运而被视作疯子一样,先驱总是孤独的。

自卑的人大多缺少自负的资本。他们在某些方面低于常人而用更忧郁的眼神看世界,自觉不如众人,交流也自然隔阂了。

当人们兴趣使然地谈论着一些话题时,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做听众。热闹是他人的,他们只会用冷漠的心态面对世人。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僻。就如奥雷良诺在自卑中挣扎一样,封闭的世界注定与世隔绝的。

自愿地停留在自我狭小的圈子里,自主地抵制着新事物的侵入,也难怪马贡多一直处在孤独之中,注定百年之后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但愿这最后到来的飓风,能吹散一切封闭自守的落后。“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绝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希望如此。

怎样在高中作文里用到加西亚

2、鲜活、生动的口语;3、典型的人和事;4、精辟而独到的见解;5、精彩的描绘片断;6、颇有特色的顺口溜……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对摘抄的材料进行细致的体会和玩味,以加深理解和记忆,这是在积累中比摘抄更进一步的环节。

要想恰到好处地把积累的材料用于作文,体味程度深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只摘抄不体味评点,那么材料再多也只是“死水一潭”,很难得心应手,随意驱遣,这也就失去了积累的意义。

相反,如果在体味上下功夫,那么这些材料将变成活生生的“士兵”,随叫随到,信手拈来,从而使自己的文章“活”起来。

二、学会拟题现在很多作文题目是半命题或话题作文,如何想一个不落俗套的标题,选一个让自己有话可说的话题,是作文取得成功的重要环节。

如写秋天的作文,常见题目可能为“秋景”、“秋思”等,题目既大又空,很不好写。

若改为“我和秋天有个约会”,就会好写一点,而且读者见此题目定会为之心动,欲一读而后快。

对于这一类作文题的拟题,我们可以采用如下办法:扩展法,就是在所给题目或关键词前面或后面加上适当的词语,使所给话题更加具体,从而降低写作难度,比如“笑容”前加上“售货员”,变成“售货员的笑容”;修辞法:可以运用修辞手法,把你所想讲的意思用比喻、拟人、夸张、对比等方法表达出来,比如“传统与时尚”;想象法,给你的题目插上想象的翅膀,让人耳目一新,比如“假如我是市长”、“文具盒里的聚会”;悬念法:构筑悬念,比如“石油埋藏在哪里?”“18岁,在想什么?”以此引起读者阅读文章的兴趣。

三、多做片段作文练习片段作文练习是练习作文的好办法。

可以不拘形式,比如以接龙游戏方式每个人写一段文字,最后连成一篇文章,比如以某个老师、同学为模特,用文字给他“画像”,或者找其他同学的作文来修改,达到如叶圣陶老先生所讲的“说明的话,要使它显豁;如是抽象的话,要使它最妙省;意在***,则使它具有***力;意在描摹,则使它含有最好的生动态……”的效果。

这里列举只是作文中常用的一些训练方法,摘抄是基础工作,拟题构思是总体设计,片段作文是实践。

大家多多练习,定会有所收获。

当然,更多的作文技巧,还要靠你自己在实践

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什么要写《百年孤独》

展开全部《百年孤独》是一部极其丰富的、多层次的小说,它可以有多重解释。

它是一部关于霍塞·阿卡狄奥·布恩狄亚几代子孙的家庭编年史;它描写了一个象征着马尔克斯故乡阿拉卡塔卡的小镇马孔多的时代变迁;同时也是哥伦比亚、拉丁美洲和现代世界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神话般的历史。

从更深远的意义上说,它是西方文明的一个总结,从它的源头古希腊神话、荷马史诗、《创世纪》中的创世神话开始,带着对蒙昧状态的伊甸园和净土世界那种质朴和纯洁的深深的怀念。

读者从作品中读到,这部编年史是一个吉卜赛智者用梵文写的手稿只有布恩狄亚家族的最后的一个男人才能译解,并且只有在每一个读者单独读它时,才能理解它的含义。

这是一个充满神奇与狂欢的故事,是这个世界和它的困境、迷信的一面镜子。

但它也是一个充满虚构的世界,吸引每一个读者步入令人浮想联翩的幻境。

《百年孤独》也反映和评价了哥伦比亚和拉丁美洲被西班牙征服以来的社会历史事件。

19世纪自由党人与保守党人之间的战争和20世纪不断重演的暴力事件得到了生动的描绘;它还详细地记述了外国香蕉公司的发展与剥削导致的破坏与骚乱(有1928年果品联合公司的罢工为依据)。

1967年,《百年孤独》出版后,加西亚·马尔克斯得以全力投身写作,并为他心目中的重要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大声疾呼。

1972年,他的又一部非凡的短篇小说《一个难以置信的悲惨故事——纯真的埃伦蒂拉和残忍的祖母》出版。

1975年,他又发表了《家长的没落》,这是一部关于一个独裁者的长篇小说,马尔克斯花了很长时间才写完它。

70年代,加西亚·马尔克斯仍活跃于新闻界,支持人权运动,谴责迫害和独裁。

1974年,他开始在哥伦比亚主编出版政治性刊物《抉择》,旨在为讨论和促进积极的社会改革提供论坛。

他出版了早期的新闻作品集,包括一次海难事件的系列报道《水兵贝拉斯利历险记》(1978)。

1977年,他发表了一篇论述古巴在非洲的作用的文章——《卡洛塔行动计划》。

1981年,《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发表,写的是一件发生在哥伦比亚一个小镇的多线索的、神秘的凶杀案。

1985年,《霍乱时期的爱情》发表,它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称为“一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

1986年,他的报告文学《里丁智利历险记》第一版被智利***在圣地亚哥公开销毁,不过这一事件保证了它后来几版的畅销。

小说描述一个流亡国外的著名电影导演,秘密地回到他的祖国智利,拍摄一部皮诺切待***统治下的人民的生活纪录片的经历。

无论是他的报告文学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都显示出加西亚·马尔克斯仍然具有超凡的才能。

随着诺贝尔文学奖而来的是一系列的社会义务和公众对他所有著作重新产生的兴趣。

他早期的文章和短篇小说的许多版本问世了,他的主要长篇小说的销售量之大,打破了拉丁美洲出版史的纪录。

现在拉丁美洲有许多著名的多产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仍然是最杰出者之一。

《百年孤独》一直被认为是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

读者常常称赞瑞典文学院,是他们独具慧眼,发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拉丁美洲的远见卓识,而这种远见卓识永远有着重要意义。

加西亚·马尔克斯谈《百年孤独》 1982年,哥伦比亚黑绵羊出版社推出了加西亚·马尔克斯与另一位哥伦比亚作家兼记者普利尼奥·阿普莱约·门多萨的谈话录《番石榴飘香》。

这部谈话录具体、生动而详尽地叙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生平、文学修养、创作实践和社会活动。

这里选登的是其中的一章:《百年孤独》。

译文中加西亚·马尔克斯简称为“马”,门多萨简称为“门”。

门:你在着手写《百年孤独》的时候,请问,什么是你的创作初衷?马:我要为我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缺的文学归宿。

门:许多评论家说,你这部作品是对人类历史的一种隐喻或讽喻。

马:不是这么回事。

我只是想艺术地再现我童年时代的世界。

你知道,我的童年是在一个景况悲惨的大家庭里度过的。

我有一个妹妹,她整天啃吃泥巴;一个外祖母,酷爱占卜算命;还有许许多多彼此名字完全相同的亲戚,他们从来也搞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为什么患了痴呆症会感到莫大的痛苦。

门:评论家总会在你的作品里找到更加复杂的创作意图的。

马:要说有什么更加复杂的创作意图的话,那也是不自觉的。

不过话说回来,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那就是:评论家和小说家完全相反,他们在小说家的作品里找到的不是他们能够找到的东西,而是乐意找到的东西。

门:一谈到评论家,你总带有尖刻的嘲讽口气,你为什么这么讨厌评论家?马:因为他们总是俨然摆出一副主教大人的臭架子,居然不怕冒大放厥词的危险,竟敢承担解释《百年孤独》一书之谜的全部责任。

他们没有想到,《百年孤独》这样一部小说,根本不是什么一本正经的作品,全书到处可以看出,影射着不少至亲好友,而这种影射,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发现。

我举个例子。

我记得,有一位评论家看到书中描写的人物加布列尔带着一套拉伯雷全集前往巴黎这样一个情节,就认为发现了作品的重要关...

[书的故事]作文

展开全部和书的故事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

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

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

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

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

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

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

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

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

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

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

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

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

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

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我和书的故事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

”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

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

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

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

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

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海难的幸存者作文

展开全部提到《百年孤独》,大家都变得很温柔。

阿来说,他是在船上读的《百年孤独》,那是八十年代,还在学写诗歌,没想到会写小说。

从武汉到重庆要七天七夜,那时候竟也不觉得慢,就一路晃晃荡荡地读这本书。

梁鸿说,她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正在一个小学里当老师。

“那个时候我也很孤独吧,特别小的一个学校,特别小的一个村子,我就想,马尔克斯描写的不也是这样一个小村子吗?”后来她来到了北京,又当了大学教授,但每每阅读《百年孤独》,都会想起来当小学老师的岁月。

李敬泽说,“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现在咱们对这句话再熟悉不过了,但在80年代第一次看到时,那是很震撼的,马尔克斯仅仅用语言就创造出了一个关于时间关于世界的秩序来。

范晔说,《百年孤独》半个世纪里的接受史,本身就是一个幸存者的故事。

1967年的春末夏初,面对《百年孤独》像烤香肠一样狂销热卖的盛况,40岁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必定想起了为他的文学殿堂打下扎实根基的记者生涯,以及12年前那篇制造了报业大事、文学大事和政治大事的传奇报道:《一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

马尔克斯庆幸自己终究没有为此丢了性命,因为若不是大难不死,也就不会有之后包括《百年孤独》在内20多部经典杰作的面世。

2017年,《百年孤独》迎来了50岁的生日,《一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正式授权中文版也终于问世,这两部分别代表虚构与非虚构文学巅峰的杰作,于茫茫时间中相遇了。

《一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基于一则真实故事写成。

加勒比海的一阵风浪将某军舰上的八名船员卷入了海中,经过四天搜寻,失踪人员被宣告死亡。

然而,一周之后,他们当中的一位奇迹般地出现在一处荒僻的海滩。

他在一只随波漂流的筏子上没吃没喝地度过了十天,终于靠岸生还。

马尔克斯对这位海难幸存者进行了为期二十天的采访,同时在报上连载。

扣人心弦的报道轰动全国,读者每天都挤在报社门前等待。

由于揭露了海难真相,惹怒当局,报社被迫关张,马尔克斯也流亡海外。

直到十五年后,这篇故事才集结成书,被公认为非虚构文学的绝佳范本。

...

马尔克斯创作风格

展开全部马尔克斯的风格从总体上来说是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也就是在现实中注入魔幻的要素,这一点在他得奖的《百年孤独》中体现尤为明显,而这也是自马尔克斯以后的大部分拉美作家使用的风格,究其原因,首先是拉美有其独特的文化结构,再就是拉美有个性的风土人情,最后就是拉美别具一格的历史,这些方面都是马尔克斯以及其后的作家选择了魔幻现实主义的道路。

而马尔克斯是怎样进入这种叙事风格的可以追溯到其的《番石榴飘香》提到的有卡夫卡作品中学习到的叙事方式,记忆讲故事的方式。

最后就是他的作品的叙事的味道,这一点曾为我国很大一部分作家所引用和学习,既其所谓等了几十年的开头,同时包含过去,现在,未来的叙事味道,使马尔克斯别具一格...

莫言获诺贝尔奖的感想,作文。

急求。

有悬赏~~~20快点...

备受关注的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10月11日揭晓。

瑞典文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中国作家莫言摘获这一奖项。

评委会称,莫言的作品“在幻觉现实主义中融合了民俗传奇、历史与当代性”,他本人也是当代第一流作家之一。

“通过幻想与现实、历史视角与社会视角的混合,莫言结合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与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作品中的因素,创造了一种世界性怀旧,与此同时,也找到了旧式中国文学与语言传统的新出发点。

”瑞典文学院评委会称,他的作品在“幻觉现实主义中融合民俗传奇、历史与当代性。

”报道称,莫言原名管谟业,生于1955年,曾出版了多部小说、短篇故事和散文,题材十分多样。

评委会认为,虽然他在中国以强烈的社会批判性而著称,但他无疑是当代第一流作家之一。

莫言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

代表作有《红高粱》、《檀香刑》、《丰乳肥臀》、《酒国》、《生死疲劳》、《蛙》。

你可以摘抄里面的句子啊!200字很容易就凑满了呀!

哈尼小姑娘来到小茅屋作文300字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作者,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开山鼻祖,诺贝尔奖文学奖获得者。

可惜的是,他在1999年时,不幸患了淋巴癌,他给读者写了一封告别信,就在这短短的一封信中,写尽了他所有的人生感悟,给后人以各种启迪。

其中,我最有感触的一种观念就是:没有明天。

天空每天都在变,人也每天都在变,我们无法阻止改变,我们只能“追逐”它,紧跟它的脚步。

因此,“等”就意味着失去,意味着遗忘。

我们无法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们无法将一件事交给一种不确定性。

人总会走向记忆的尽头,如果我们每天都想着明天,那么,明天的改变已经会让我们追逐不了。

假如你想去探望一位病重的挚友,你每天想着明天去,明天到来时,你又告诉自己明天再去吧!你每天庆幸着你没有收到挚友身体变坏的消息,你自我安慰,今天过了,明天我就有时间去看他了,可是时间是无情的,它不会因为一个渺小人类卑微以及愚蠢的庆幸而停止,当达到一个时间的临界点时,你会遗憾为什么过去蹉跎了岁月,为什么把计划一拖再拖,直至你无法弥补。

我们没有明天,也可以说我们没有抗衡时间的力量。

既然无法抵挡,我们只能适应,活在今天,就把今天活好,活得有意义,明天有明天的意义所在,不去等待明天。

明天是现在不存在的,未来可能存在的,对于存在于今天的我们而言,不能指望于未来,时间是流动的,生命是流逝的。

明天飘忽不定,其实,不管有没有明天或者明天究竟是什么样的,重要的是把握今天,让每个今天都有意义,这样才不会后悔。

如果你已经有一件想要以及必须做到的事,那么,你不必在夜空中与星星讲述明天要做这件事,你只需要立即实施。

明天很抽象,我们也许有无数个明天,但别人并没有,这句话反过来也是说得通的。

记得有一个谜语是这样的:你觉得自己马上要到却怎么也到不了的是什么?谜底就是明天。

记住,我们不能也无法把一切希望拖到明天,因为我们明天存在于未来,而未来又是无法掌控的。

如果还有明天,我想会当成没有明天,好好珍惜今天,珍惜今天的日出日落,花开花落,珍惜每一件事、每一个人、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微笑

看名著封面写作文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

作者以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生活展开描写,深刻的展现了当时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作者非常巧妙的运用了神话故事及民间传说展现出一个神奇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

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

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

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

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

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

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

《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

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

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一)哥伦比亚作家,记者。

生于马格达莱纳省阿拉卡塔卡镇。

父亲是个电报报务员兼顺势疗法医生。

他自小在外祖父家中长大。

外祖父当过上校军官,性格善良、倔强,思想比较激进;外祖母博古通今,善讲神话传说及鬼怪故事,这对作家日后的文学创作有着重要的影响。

13岁时,他迁居首都波哥大,就读于教会学校。

18岁进国立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井加入自由党。

1948年,哥伦比亚发生内战,中途辍学。

不久,他进入报界,任《观察家报》记者,同时从事文学创作。

1954年起,任该报驻欧洲记者。

1961年起,任古巴拉丁社记者。

1961年至1967年侨居墨西哥,从事文学、新闻和电影工作。

197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称号,1972年获拉美文学最高奖——委内瑞拉加列戈斯文学奖,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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